
办理注意事项: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对应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类别和数量按以上要求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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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 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 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2 万-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 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 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75 人。(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2) 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 2层且厚度 10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2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 万平方米以上;
(3)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 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 6 座以上;
(4) 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 米的公路隧道 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 米的公路隧道 3 座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6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3 台;
- 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4台;
- 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4 台;
- 摊铺宽度 12 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6台;
- 各型压路机 20 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 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10 台);
- 扭矩 200 千牛·米以上的钻机 2 台;
- 80 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 2 套
- 水泥混凝土泵车 4 台;
- 隧道掘进设备 2 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 4 台,压浆设备 2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 200 公里以上;
(2) 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 5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0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0万平方米以上;
(3)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100 米或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 4 座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2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2) 6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3) 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2 台;
(4) 摊铺宽度 8 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台;
(5) 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3 台;
(6) 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3 台;
(7) 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3 台;
(8) 各型压路机 10 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 4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2 台);
(9) 扭矩 200 千牛·米以上的钻机 1 台;
(10) 80 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 1 套;
(11) 50 吨以上吊车 1 台;
(12) 水泥混凝土泵车 2 台;
(13) 隧道掘进设备 1 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 2 台,压浆设备 1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0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 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台;
(3) 摊铺宽度 4.5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台;
(4) 8 吨以上压路机 5 台;
(5) 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
(6) 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7) 30 吨以上吊车 1 台。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7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 150 公里以上Ⅰ级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2) 2 座全长 1000 米以上铁路隧道;
(3) 座单跨 32 米且桥长 100 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 2 个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 2 个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 60 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2) 3 座全长 100 米以上铁路隧道;
(3) 8 座单跨 24 米的铁路桥梁;
(4) 3 座中间站;
(5) 2 个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10 类中的 5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2000 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 5 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 5 米的防波堤工程 600 米以上;
(4) 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 1000 吨级以上船闸或 300 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 5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40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沿海 20 万平方米或内河 10 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 1000 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 5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7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架高 60 米以上打桩船;
(2) 200 吨以上起重船;
(3) 3000 吨级以上半潜驳或 100 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
(4) 排宽 40 米以上铺排船;
(5) 2000 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 总装机功率 50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7) 8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10 类中的 5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 1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 1 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 3 米的防波堤工程 300 米以上;
(4) 沿海 2 万吨级或内河 3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 300 吨级以上船闸或 50 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 2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15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沿海 10 万平方米或内河 5 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 500 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 3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5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架高 30 米以上打桩船;
(2) 80 吨以上起重船;
(3) 排宽 20 米以上铺排船;
(4) 总装机功率 16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5) 4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3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4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打桩船;
(2) 起重船;
(3) 总装机功率 1200 千瓦以上挖泥船;
(4) 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
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 库容 5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5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2) 过闸流量≥50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 总装机容量 10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 总装机容量 5MW(或流量≥25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5) 洞径≥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00 米的水工隧洞 4 个;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5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12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12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8 万平方米以上;
(7) 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 库容 5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3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2) 过闸流量 6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 总装机容量 1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 总装机容量 500KW(或流量≥8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5) 洞径≥4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200 米的水工隧洞 3 个;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2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6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6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4 万平方米以上;
(7) 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80 万千瓦以上;
(2) 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机组累计 6 台;
(3) 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4) 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5) 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以上;
(2) 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机组累计 4 台;
(3) 11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700 公里;
(4) 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7 座;
(5) 11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200 公里。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或某 1 类的 3 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100 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 100 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 60 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 120 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 300 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 60 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 30 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 20 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 70 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或某 1 类的 2 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60 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 60 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 30 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 45 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 150 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 30 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 20 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 10 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 40 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5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0 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11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年产 100 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 120 吨以上转炉或 90 吨以上电炉);
(2) 年产 80 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 年产 100 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 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 180 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 年产 90 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 米以上);
(5) 小时制氧 10000 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 年产 30 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 年产 15 万吨以上铝或 10 万吨以上铜、铅、锌或 2 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 年产5 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 日产 20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 日产 25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 日熔量 400 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 75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10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年产 80 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
(2) 年产 60 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 年产 70 万吨以上(或单座容积 1000 立方米以上高炉)炼铁工程;
(4) 年产 60 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 米以上);
(5) 年产 15 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6) 年产 10 万吨以上铝或 5 万吨以上铜、铅、锌或 1 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7) 年产3 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25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8) 日产 15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9) 日产 20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0) 日熔量 300 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 60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7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0 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3 项;
(2) 单项合同额 3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 3 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3 项;
(2)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 3 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 25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 4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3 座;
(3) 累计修建直径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 1米以上方沟)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3 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
(4) 修建 8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10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20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 4 座;
(5) 修建 5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 项;
(6) 累计修建断面 20 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 公里以上;
(7) 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机械设备:
(1) 摊铺宽度 8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
(2) 10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3) 直径 1.2 米以上顶管设备 2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城市道路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 2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2 座;
(3) 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 10公里以上;
(4) 修建 4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5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5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 座;
(5) 修建 2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 项;
(6) 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
(7) 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2 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5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年完成 8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 2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 1000 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 3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2) 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 30 个以上;
(3) 年完成 1000 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 年完成 1000 个基站或 5000 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5) 年完成 500 端 155Mb/s 以上或 50 端 2.5Gb/s以上或 20 端 10Gb/s 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 年完成 1 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 10 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 年完成 5 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 机房)电源工程或 800 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2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6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9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年完成 400 公里以上长途线路,或 1000 条公里以上本地网光缆线路,或 500 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2) 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 15 个以上;
(3) 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 1 万户;
(4) 年完成 500 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5) 年完成 500 个基站或 2500 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6) 年完成 250 端 155Mb/s 以上系统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7) 年完成 5 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8) 年完成 10000 个信息点的综合布线(或计算机网络)工程;
(9) 年完成 2 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 机房)电源工程或 400 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分别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25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100 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 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 18 米或深度超过 8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 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3000 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 开挖深度超过 12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12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 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 12 米或深度超过 6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 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2000 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 开挖深度超过 9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2)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3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6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18 人、电工不少于 3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安装拆卸 1600 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8 台次;
(2) 累计安装拆卸 10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 8 台次。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 人,且专业齐全。
(2)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6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2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4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12 人、电工不少于 2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安装拆卸 600 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 8台次;
(2) 累计安装拆卸 5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 8 台次。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 万元以上。
企业主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 人,且专业齐全。
(2)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1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2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6 人、电工不少于 1 人。
(4)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验室负责人具有 2 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 人。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 4 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 1 台,并具有混凝土试验室;
(2) 混凝土运输车 10 辆;
(3) 混凝土输送泵 2 台。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6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 2 项;
(2) 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 3项;
(3) 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 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4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2 项单体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 20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1项或单项合同额 15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3 项;
(2) 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 2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3)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7.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0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 米或单跨≥100 米或桥墩高≥60 米的桥梁 4 座;
(2) 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 3 亿元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台;
(2) 20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100 米或单跨≥40 米的桥梁 3 座;
(2) 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 1.5 亿元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6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10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4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5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8.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4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洞长≥500 米的隧道 4 座;
(2) 累计完成隧道长度 10 公里以上。
20.1.4 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 2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洞长≥200 米的隧道 3 座。
(2) 累计完成隧道长度 5 公里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 1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 1 台。
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1) 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
(2) 厂房面积不少于 30000 平方米。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钢结构高度 80 米以上;
(2) 钢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
(3) 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70 米以上;
(4) 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
(5) 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 5000 吨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 台;
(2) 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 以上摇臂钻床等)3 台;
(3) 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 2 台;
(4) 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企业资产
(1)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2) 厂房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钢结构高度 50 米以上的建筑物;
(2) 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物;
(3) 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30 米以上;
(4) 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以上;
(5) 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 2000 吨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 台;
(2) 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 以上摇臂钻床等)1 台;
(3) 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0.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结构、机械、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2)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模板工、架子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起重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8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3.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1)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 厂房面积不少于 3000 平方米。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6 项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4.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6.1.2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且人员齐全。
2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或某 1 类的 2 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体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
程;
(2)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
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2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 人,且人员齐全。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或某 1 类 2 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体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 3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9 人,且人员齐全。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30 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 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带 250KVA 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 3 项;
(2) 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3 项;
(3) 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 5 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1 万 KW。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15 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 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1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带 160KVA 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 3 项;
(2) 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3 项;
(3) 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 3 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0.5 万 KW。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12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72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面(不少于 2 层且厚度 10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2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 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 3 亿元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6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2 台;
(2) 摊铺宽度 12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5 台;
(3) 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5 台;
(4) 各型压路机 12 台;
(5) 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5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 5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0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完成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 1 亿元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2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6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300 吨/
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1 台;
(2) 摊铺宽度 8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
(3) 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3 台;
(4) 各型压路机 8 台;
(5) 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3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0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 摊铺宽度 4.5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1台;
(3) 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1 台;
(4) 各型压路机 3 台。
1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2) 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 3 亿元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5 台;
(2) 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4 台;
(3) 各型压路机 15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5 台;
(4) 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5 台;
(5) 9 立方米空压机 3 台;
(6) 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5 台;
(7) 25 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2) 累计完成三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 1 亿元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3 台;
(2) 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3) 各型压路机 8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3 台;
(4) 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3 台;
(5) 9 立方米空压机 2 台;
(6) 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3 台;
(7) 25 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 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
(3) 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1 台;
(4) 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2 台;
(5) 各型压路机 4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1 台;
(6) 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5 台。
1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 3 项以上)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 300km 以上(其中标线、护栏、隔离栅施工里程均不少于 60 公里)。
(2) 累计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升降机或吊车 2 台;
(2) 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8 台;
(3) 放线设备 2 台;
(4) 底漆高压喷涂机 2 台;
(5) 涂层测厚仪 2 台;
(6) 打桩机 10 台;
(7) 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2 台;
(8) 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2 台;
(9) 经纬仪 2 台;
(10) 水准仪 2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升降机或吊车 1 台;
(2) 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4 台;
(3) 放线设备 1 台;
(4) 底漆高压喷涂机 1 台;
(5) 涂层测厚仪 1 台;
(6) 打桩机 5 台;
(7) 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1 台;
(8) 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1 台;
(9) 经纬仪 1 台;
(10) 水准仪 1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0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 300 公里以上。
(2) 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合同额 2 亿元以上。
(3) 完成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单个项目里程 100 公里以上的施工和 2 座以上大于1000 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RCL 测试仪 4 台;
(2) 线缆测试仪 4 套;
(3) 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 4 套;
(4) 串行数据分析仪 4 套;
(5) 通信测试分析系统 4 套;
(6) 混合信号示波器 2 台;
(7) 光纤熔接机 2 套;
(8) 光功率计 2 套;
(9) 光衰减器 2 套;
(10) 数字万能表 2 套;
(11) CATV 测试验收仪 2 套;
(12) 多用表校准仪 1 台。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30.4.2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0.4.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RCL 测试仪 2 台;
(2) 线缆测试仪 2 套;
(3) 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 2 套;
(4) 串行数据分析仪 2 套;
(5) 通信测试分析系统 2 套;
(6) 混合信号示波器 1 台;
(7) 光纤熔接机 1 套;
(8) 光功率计 1 套;
(9) 光衰减器 1 套;(10)数字万能表 1 套;
(11)CATV 测试验收仪 1 套;(12)多用表校准仪 1 台。
1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7 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 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4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4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铁路通信光(电)缆 1000 条公里以上及设备安装;
(2) 累计铁路电气集中道岔 600 组以上信号工程;
(3) 累计铁路自动闭塞 400 公里以上信号工程;
(4) 累计铁路电力线 600 公里以上及变电所(站)安装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4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铁路通信光(电)缆 300 条公里以上及设备安装;
(2) 累计铁路电气集中道岔 300 组以上信号工程;
(3) 累计铁路自动闭塞 200 公里以上信号工程;
(4) 累计铁路电力线 300 公里以上及变电所(站)安装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 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5 人,机械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铁路运输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 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4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累计承担过 1000 公里以上机械铺轨架梁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机械工程和铁路运输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7 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累计承担过 1000 条公里以上的Ⅰ、Ⅱ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累计承担过 400 条公里以上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民航机场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钢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6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机场场道工程 2 项或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机场场道工程 3 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钢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3.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企业具有的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6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 2 项或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2 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企业具有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 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8人,其中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2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测量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累计合同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其中单项合同额 1200 万元以上的工程 2 项或单项合同额 700 万元以上的工程 3 项,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测量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累计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5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质量合格。
(1) 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2000 吨级以上码头;
(2) 5 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 5 米防波堤工程 600 米以上;
(4) 沿海 20 万平方米或内河 10 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5) 1000 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4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架高 60 米以上打桩船;
(2) 200 吨以上起重船;
(3) 排宽 40 米以上铺排船;
(4) 总装机功率 2000 千瓦以上挖泥船或 100 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7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 1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码头;
(2) 1 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 3 米防波堤工程 300 米以上;
(4) 500 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架高 30 米以上打桩船;
(2) 80 吨以上起重船;
(3) 4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2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打桩船;
(2) 起重船;
(3) 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26.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5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2) 5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 40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 5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4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 2000 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2) 总装机功率 50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3) 排宽 40 米以上铺排船;
(4) 8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7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 2 万吨级或内河 3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2) 2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 15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 3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 500 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或 1000 立方米/小时以上吸盘船或吹泥船;
(2) 总装机功率 12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3) 4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2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施工机械设备:
(1) 100 立方米/小时以上挖泥船;
(2) 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27.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5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1000 吨级以上船闸工程;
(2) 300 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3) 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7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300 吨级以上船闸工程;
(2) 50 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3) 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2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8.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0.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
40.1.2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0.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散货、集装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2) 油、气码头成套设备安装工程;
(3) 1000 吨级以上船闸设备安装工程;
(4) 300 吨级以上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
(5) 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6) 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导航工程;
(7) 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导航工程。
40.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40.2.2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9.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41.1.2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金属结构、焊接、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4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 1 类是 1、2 类中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单扇 FH>3500 的超大型或单扇 100 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 2 项,或承担过单扇 50 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 4 项;
(2) 单项 3000 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 1
项,或 DH>800 的大型或单项 2000 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 3 项;
(3) 2 台 2×125 吨以上或 4 台 2×60 吨以上启闭机安装工程;
(4) 单扇 FH>1000 的超大型拦污栅制作安装工程 2
项;
(5) 单位工程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4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41.2.2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金属结构、焊接、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 1 类是 1、2 类中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FH>200 的中型或单扇 25 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 4 项;
(2) 单项 1500 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 1
项,或 DH>200 的中型或单项 700 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 3 项;
(3) 2 台 2×60 吨以上或 4 台 2×30 吨以上启闭机安装工程;
(4) 单扇中型拦污栅制作安装工程 2 项;
(5) 单位工程合同额 600 万元以上的金属结构制
作安装工程。
41.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41.3.2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金属结构、焊接、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0.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2.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800 万元以上。
42.1.2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42.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
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80MW 以上 4
台;
(2) 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0MW 以上 2
台或 25MW 以上 4 台;
(3) 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
台或 5MW 以上 4 台;
(4) 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
台或 5MW 以上 4 台;
(5) 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 100MW 以上 1 台;
(6) 水泵机组:单机容量 500KW 以上 4 台。
42.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42.2.2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
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2.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25MW 以上 4
台;
(2) 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
台或 5MW 以上 4 台;
(3) 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MW 以上 2
台或 3MW 以上 4 台;
(4) 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MW 以上 2
台或 3MW 以上 4 台;
(5) 水泵机组:单机容量 300KW 以上 4 台。
42.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42.3.2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1.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800 万元以上。
43.1.2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4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1~4 类至少 1 类,5~6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 河势控导工程 1300 延米以上;
(2) 水中进占丁坝 12 道以上;
(3) 2 级堤防险工 2000 延米以上;
(4) 投资 500 万以上或用石料 1 万立方米以上的防汛抢险施工工程;
(5) 年疏浚或水下土方挖方 650 万立方米以上;
(6) 年吹填土方 400 万立方米以上。
43.1.4 技术装备
具有单船功率1100KW以上的专业疏浚船只不少于2条;专业施工设备装机总功率 5000KW 以上。
43.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43.2.2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3.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1~4 类至少 1 类,5~6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 河势控导工程 700 延米以上;
(2) 水中进占丁坝 6 道以上;
(3) 3 级堤防险工 1000 延米以上;
(4) 投资 300 万以上或用石料 5000 立方米以上的防汛抢险施工工程;
(5) 年疏浚或水下土方挖方 300 万立方米以上;
(6) 年吹填土方 150 万立方米以上。
43.2.4 技术装备
具有单船功率 500KW 以上的专业疏浚船只不少于 2
条;专业施工设备装机总功率 2600KW 以上。
43.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43.3.2 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2.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4.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44.1.2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4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44.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2) 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3) 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4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
44.2.2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44.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11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500 公里;
(2) 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6 座;
(3) 11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44.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44.3.2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3.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5.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45.1.2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4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1 类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核燃料元件工程或核同位素分离工程;
(2) 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放射性化工工程或
铀冶金等核工程;
(3) 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核废料处理工程;
(4) 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铀矿山工程;
(5) 单项合同额 2000 万以上核电站核岛检修维修工程 2 项。
4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200 万元以上。
45.2.2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工程。
3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 亿元以上。
46.1.2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0 人。
4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中型海洋石油工程 3 项,工程质量合格。
46.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技术装备:
(1) 4000 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2) 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400 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800 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 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75 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46.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46.2.2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46.2.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1 项技术装备:
(1)2000 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4) 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200 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400 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5) 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50 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35.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7.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47.1.2 企业主要人员
(1)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47.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2 项大型或 3 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47.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47.2.2 企业主要人员
(1)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47.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2 项中型或 3 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47.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 万元以上。
47.3.2 企业主要人员
(1)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6.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8.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40 万元以上。
48.1.2 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 人。
(4)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2
项。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49.1.1 企业资产
(1) 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2)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9.1.2 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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