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
现将《安阳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2023年4月3日
安阳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夯基攻坚战”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整顿建筑市场乱象,有力保障农民工依法取酬正当权益,按照省住建厅统一安排,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法律法规关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要求,聚焦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违法发承包、出借资质等行业乱象,严格查处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
紧盯建筑市场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打击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有效解决现有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欠薪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大幅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案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极端事件及重大负面舆情,塑造良好行业形象。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将基坑工程(桩基、土方等)、门窗幕墙施工、保温涂料施工、消防工程、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支解发包,有无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等违法发包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行为;施工单位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监理单位是否存在借用资质、转让监理业务等行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合同约定及施工许可证一致,人员变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效在岗履职。
(二)加强建设资金批后监管
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的通知》(豫建〔2018〕18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资金到位承诺的批后检查,发现申请人未履行承诺,在建项目没有满足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安排,限期整改后所需资金仍不到位的,撤销施工许可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内容录入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为;检查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的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是否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
(三)推行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
检查在建项目是否直接或通过其他实名制系统接入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项目录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考勤;将实名制作为检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岗履职的主要方法,检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总监是否正常参加考勤,是否存在冒充打卡、工程资料代签现象,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按要求参加监理例会等;坚持市场、现场联动,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检查项目是否设立劳资专管员,是否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四)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根据《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试行)》(豫建行规〔2021〕3号)有关规定,对2021、2022年连续两年无产值、无税收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各县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资质动态核查范围进行调整;加强批后监管,对法人代表相同且多次申请劳务、特种作业资质并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增项其他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核查不合格的,由资质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示,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的升级、增项、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不得承揽相应类别资质对应的新工程;逾期仍未到达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由发证机关撤回相应资质。
(五)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整治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打击扰乱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有组织地违法阻扰正常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工程建设领域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扩大行业整治成果。加强与政法机关紧密协作,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行为移交机制,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政法机关移交;提高“三书一函”办理质量,确保每条建议有落实、有反馈、有成效。
(六)实施欠薪主体联合惩戒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依法处理,需移交的及时移交,并做好后续工作。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处罚(处理)信息以及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公开曝光,并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自2023年4月3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市县排查、省厅抽查、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3日至5月3日)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对照专项整治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深入全面自查,梳理项目管理情况,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市县排查阶段(5月4日至7月20日)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分级逐一排查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逐级对项目排查结果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跟踪整改过程、依法严肃查处。市住建局7月份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移交处罚数量较少的县区。各县(市、区)填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项目排查统计表》,并于7月21日前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三)省厅抽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的各项资料,全面做好迎接省住建厅开展的抽查检查。对被省住建厅通报批评的县区住建部门,市住建局将向当地人民政府书面通报。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梳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分析当地建筑市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持续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总包单位主体责任,用好实名制管理系统,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填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查处情况统计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欠薪线索解决情况统计表》,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建议,于10月8日前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解决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建筑业发展环境和社会稳定大局,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做好行业监管工作,从全市大局出发,增强解决欠薪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防范欠薪问题对全市经济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二)畅通诉求渠道。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诉求反映渠道,实行首接负责制,遇到投诉不回避、不推诿,依法依规快速处置,把问题解决好、解决早,让群众感受到住建部门的责任担当,切实做到矛盾不激化、风险不上移、舆情不炒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营造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浓厚氛围,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加大曝光力度的同时,可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不欠薪企业进行正面宣传表扬,予以信用加分。
联系电话:0372-5105033
邮 箱:ayjwjgk@163.com
附件:附件1: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项目排查统计表.xls
附件2: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查处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欠薪线索解决情况统计表.xls
文章来源于安阳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安阳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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