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2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情况的通报
信建设计〔2023〕1号
各县区住建局、明港镇城乡建设规划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22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共审查151项单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建筑面积109.59万m2。通过审查发现:违反一般条文3193条,违反法律法规条文98条,违反安全条文1条,违反强制性条文14条。
本季度勘察设计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率9.3条/百项,与第三季度相比有所上升。
二、各专业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勘察专业
1.拟建建筑物周边有地下室的,进行天然地基承载力修正时,基础埋深取值应考虑地下室的影响。
2.勘察报告应查明基坑周边建筑物的情况,并评价基坑开挖时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
3.场地地质条件较复杂时,宜收集原始地形图,且填土局部较厚的地方,平面图宜确定其分布范围。
4.各项试验成果表应有检验单位的盖章及相关人员的签字。
5.场地杂填土为新近回填,采用桩基方案应考虑负摩阻力。
6.拟建主楼设有裙楼时,应进行差异沉降评价。
7.拟建场地地基土主要为新近填土、软弱土时,应确定为建筑抗震不利地段。
8.场地地下水主要受原始地形地貌控制时,依据《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第8.6.3条,抗浮水位宜通过专项论证确定。
9.应补充勘探孔封孔情况说明。
10.基坑工程评价太过简单,应补充各土层基坑开挖设计所需的参数,包括①填土,换填处理也会形成基坑,应以评价,给出开挖方案及地下水控制的建议。
11.勘探点一览表内容不全,应补充完整。
12.应补充场区特殊岩土的评价,杂填土中应做一定数量的原位测试。
13.应补充换填处理是基础开挖注意的事项并提出建议。
14.复核边坡支护设计参数建议值表中①素填土的抗剪强度指标是否准确,同时应说明土层抗剪强度指标采用的试验方法。
15.补充引测点高程与坐标,并应在有关图件中标出。高程引测点应设置在不易破坏的地方,以保证其稳定性与可追溯性。
(二)建筑设计专业
1.工程等级划分有误。
2.消火栓设置影响防火隔墙耐火极限。
3.首层疏散外门净宽不满足无障碍通行净宽及GB50016-2014第5.5.30条。
4.女儿墙泛水未设置附加防水层。
5.无障碍厕所门设置不满足GB55019-2021第2.5.3、2.5.4条。
6.疏散门净宽不满足GB50016-2014第5.5.18、5.5.19条。
7.中空玻璃露点温度有误。
8.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距离不满足GB50016-2014第6.1.3条。
9.厨房未进行流线设计。
10.防火门采用子母门未设置双扇顺序闭门器或者净宽不足。
11.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水泵房未采取防水淹措施,见GB50016-2014第8.1.8条。
12.配电间应采用甲级防火门,见GB50016-2014第6.2.7条。
13.食梯呼叫按钮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70m。
14.应设置太阳能系统,见GB55015-2021第5.2.1条。
15.楼梯扶手、阳台、露台、屋面女儿墙(栏杆)未画面层或者未从面层计算净高度。
16.无障碍厕所门设置不满足GB55019-2021第2.5.3、2.5.4条。
17.未明确装修材料类型及燃烧性能等级。
18.节能计算设计报告书指标数据等内容与备案表、图纸不一致,保温材料传热系数、蓄热系数、修正系数未按规范标准正确取值进行节能计算设计,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分级应按规范标准分级。
19.节能计算书热桥比例与实际不符,未按规范要求完全考虑结构性热桥的影响,正确取平均传热系数。
20.总平面图设计深度不满足规定要求,未注明定位坐标、±0.000绝对高程等内容,消防车道及转弯半径、消防登高面设计不满足规范GB50016-2014(2018版)要求。
21.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未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和防火分隔措施。
22.封闭或防烟楼梯间未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
23.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距离不符合GB50016-2014(2018年版)6.4.1条要求。
24.消防电梯前室设计不符合GB50016-2014(2018年版)7.3.5条要求。
25.图纸设计依据部分规范规定标准版本未更新。
26.应明确地面防潮做法GB55016-2021第4.4.4条。
27.公共场所及有水房间等楼地面应采用防滑耐磨面层,GB50037-2013第3.2.1条3.2.2条。
28.绿色建筑资料不全,应按DBJ41/T109-2020补充。
29.消防救援窗口应采用易碎玻璃且应与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2.5条。
30.要求A级燃烧性能等级的部位不应采用乳胶漆饰面。
31.楼梯下部及室内外其它可进入空间,当净高不大于2.0m时应设置阻挡措施,GB55019-2021第2.2.5条。
32.应注明公共建筑东西南向遮阳措施,GB55015-2021第3.1.15.1条。
33.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GB55015-2021第5.2.1条。
34.建筑碳排放计算结果应满足GB55015-2021第2.0.3条。
(三)结构设计专业
1.应按照住建部37号部令、住建部建办质﹝2018﹞31号文件要求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建行规〔2021〕7号)第八条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其中基坑支护必须进行专项设计”。
2.当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5.2.7条进行软弱下卧层验算。
3.应根据《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50320-2014第6.2.10条补充基础抗滑移稳定性验算。
4.抗拔桩也应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10.2.14条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
5.粮仓基础设计时应根据《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50320-2014第6.2.9条1款,基础计算尚应考虑柱传来的水平剪力和承台上的粮食荷载。
6.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第2.3.1条。
7.楼面板支座负筋采用φ6直径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9.1.6条1款。
8.屋面层梁、板裂缝宽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3.4.5条。
9.教学楼活动室活载2.0不符合《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第4.2.2条。
10.学校建筑应根据《建筑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采取抗震设防类别。
11.±0.000绝对高程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7)第4.4.3条第3款明确。
12.基础设计等级应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第3.0.1条确定。
13.剪力墙边缘构件当其一端为墙或全部为墙时,墙厚200时其箍筋φ@200及墙厚300时其箍筋φ8@200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6.4.3条1款。
14.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基础设计采用级配砂石换填垫层处理地基,应注明换填级配砂石的砂石比例,换填压实系数及分层厚度,应注明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等技术要求。
15.地震作用分项系数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第4.3.2条。
16.框架梁箍筋直径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6.3.3条3款。
17.结构设计总说明应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50016-2014(2018版)第5.1.1条和5.1.2条,应注明建筑物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值。
18.采用筏板基础,地下室剪力墙水平筋直径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4.5条。
19.结构设计总说明应补充《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且应根据3.0.1条注明本工程抗浮等级。
20.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7)第4.4.3条5款,结构设计应明确主要房间荷载取值,结构计算书中活荷载标准值取值应与说明文件中一致。
21.根据部分楼梯梯板分布钢筋配筋率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9.1.7条。
22.部分楼梯梯板分布钢筋配筋率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9.1.7条。
23.结构计算书不完整,请补充提供基础沉降计算文件。
24.钢筋混凝土柱纵向受力钢筋在基础内的锚固长度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2条。
25.结构计算:当非承重墙为砌体墙时,结构计算时应对结构的计算自振周期进行折减。
26.结构设计依据中应列入《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设计图纸应满足规范相关要求。
27.结构承载力设计,不满足《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第8.2.2条。
28.部分框架梁梁端加密区的箍筋肢距,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3.4条3款。
29.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8.1.1条。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超长结构混凝土开裂。
30.连续檩条的搭接长度应满足《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9.1.10条2款。
(四)给排水设计专业
1.项目是否能从不同市政道路引入两路给水应由建设单位应向供水部门取得相关书面确认函作为消防用水的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的依据。
2.民用建筑内附属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房(间)应有给水排水设施,见GB55013-2021第3.3.3条。
3.集水坑报警水位亦为双泵启动水位,见15S909 图示。
4.应注明暗装消火栓保证箱体耐火等级不小于所在墙体耐火等级。
5.底层如有超过12m的排水横管应增设通气管,见GB50015-2019第4.7.1.3条。
6.消火栓给水管道连接方式应符合GB50974-2014第8.2.9条。
7.消防泵出水管应注明泄压阀的泄压值。
8.应注明自动喷水系统备用喷头数量不应少于1%,且各种型号不得少于10只。
9.应注明暗装消火栓保证箱体耐火等级不小于所在墙体耐火等级。
10.采用下垂型喷头的有吊顶房间应明确为非网格、格栅类通透性吊顶,否则应满足GB50084-2017第7.1.13条。
11.底层如有超过12m的排水横管应增设通气管,见GB50015-2019第4.7.1.3条。
12.应说明灭火器放置形式及高度,见GB50140-2005第5.1.3条及条文解释。
13.用水点处水压大于 0.2Mpa 的配水支管应采取减压措施,《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第3.4.4条 。
(五)暖通设计专业
1.设计依据中增加《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2020;《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规范》GB55015-2021。
2.未标注储烟仓厚度、最小清晰高度及单个排烟风口的最大排烟量。
3.前室的常闭加压送风口未设手动开启装置。
4.车库的排风(烟)系统未考虑消声措施,不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的第3.2.8条。
5.传热系数应和建施节能设计值一致并重新进行负荷计算。
6.校核本层内走道防烟分区长度是否超过限值,若超出应重新划分。
7.自然排烟的排烟竖井横截面积和百叶净面积均应大于泵房建筑面积2%。
8.工业建筑应按火灾危险性和高度分类。
9.室外一层排烟口和补风口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0米。
10.应明确厨房的平时通风,使用时通风和事故通风均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另行设计。
11.防烟分区长边超过规范允许值(净高不大于6m时,不应大于36m)。
12.设计说明中设计参数应符合规范附录A 室外空气。
13.设计说明中应包含空调水处理方式,补水定压方式和定压值。
(六)电气设计专业
1.应说明年雷击次数以判断是否为三类防雷,见 GB50057-2010第 3.0.4 条;并应说明内部防雷措施,见 GB50057-2010第 4.1.2 条 。
2.应说明变压器、电动机、交流接触器、照明产品等相关设备的具体能效值水平是否满足规范要求,GB55015- -2021 第 3.3.1条;应进行负荷计算,功率因数不满足要求的,应有无功补偿措施,见GB55015-2021第3.3.2条;应检查说明风机、水泵、电热设备,采取的节能自动控制措施,见 GB55015- 2021 第3.3.4条;应有照明平面和照度计算,标注各场所照度和LPD值的设计值,并满足规范值,见 GB55015-2021第3.3.7条;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见 GB 55015-2021第5.2.1条 。
3.应有照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显色指数、闪变指数等指标,和灯具的无危害性要求,见GB55016-202第3.3.3、 3.3.4 、3.3.5 、3.3.7 、3.3.6 条。
4.应说明二类防雷等级判定依据,见GB50057- 2010第3.0.3 条;另需说明内部防雷措施要求,见 GB50057- -2010 第4.1.2 条 。
5.应检查爆炸性环境中的TN系统应采用TN-S型,见 GB50058-2014 第5.5.1条,并应与设计说明5.2.3中的接地型式一致。
6.应检查说明自带电池非集中控制系统的蓄电池在火灾时的应急时间和到达使用周期后的放电时间,见 GB51309-2018 第 3.2.4 条,并应说明应急照明系统的配电方式,见GB51309-2018 第3.3.1 、3.3.2条。
7.消防独立供电回路,检修或故障切断正常电源时,不能同时切断消防电源,见GB50016-2014(2018年版)第 10.1.6 条 。
8.LPD 值应满足要求,见GB 55015-2021第3.3.7条, 节能表等其他涉及处应做同样修改 。
9.灯具安装高度在2.5米及以下且采用交流低压供电时,未设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违反《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5.3.8条。
10.监控中心出入口及室内未设置视频监控和出入口控制装置,违反《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第6.14.2条。
11.水泵房中的生活水泵电动机未加装灵敏度为30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接地故障保护,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9.2.12.3条。
12.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应急标志灯未单独设置配电回路,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3.3条第3款。
13.建筑物未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违反《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
14.消防设备配电箱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未设置在为重要消防设备供电的双电源切换开关的出线端,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3.8.2.2条。
15.视频监控系统未能监视火灾现场,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4.5条第3款。
16.医疗场所局部IT系统隔离变压器的一次侧与二次侧应设置短路保护,设置了动作于切断电源的过负荷保护,违反《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第5.4.1条。
17.应急时间表述不完整,根据GB51309-2018第3.2.4条要求,应明确应急照明蓄电池工作时间,应同时满足第5款、第6款要求。
18.人员疏散场所应急照明地面水平照度应不低于5.0lx。
19.消防控制室应设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0.卫生间潮湿环境插座安装高度不符合GB5005-2011第8.0.6条第4款。
21.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电线电缆应选择燃烧性能B1级及以上,产烟毒性为t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d1级的电线、电缆。
22.卫生间潮湿环境插座安装高度不符合GB5005-2011第8.0.6条第4款。
23.火灾报警系统应给出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作为启泵的信号线。
24.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照明地面水平照度应为10.0lx。
25.屋面人工接闪器材料未应采用热镀锌处理,不符合GB50057-2010第5.2.9条。
三、对违规勘察设计企业处理情况
河南化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信阳中发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息县路口加油站-站房”项目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较多,其中电气专业负责人袁旭霞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较多,决定对该单位进行约谈,提醒注意加强本单位设计质量管控,并给予河南化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该项目电气专业负责人袁旭霞记入不良行为,有效期3个月。
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固始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楼”违反建设工程法规条文较多,其中结构专业负责人张立违反法规条文较多,决定对该单位进行约谈,提醒注意加强本单位设计质量管控。
以上被处理的单位,务必于10个工作日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报告》PDF电子版,发信阳市住建局设计科邮箱908892862@qq.com,咨询电话0376-7639967。
四、工作要求
1.各勘察设计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质量通报文件,对照各专业存在的问题认真研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质量控制,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持续加强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学习,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2.各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信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信阳市居民住宅小区供水“一户一表”设施建设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与施工图审查。
3.信阳市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消防用水设计与审图注意事项:在消防用水设计中,当该项目拟采用“引入两路不同主干道上的市政供水设计方案”时,建设单位务必提前咨询信阳市供水公司技术部予以确认(因供水公司需要根据拟建项目周边市政给水管网敷设现状条件答复是否可行),若可以采用两路供水,建设单位应向供水部门取得相关书面确认函作为消防用水设计、施工图审查与施工的依据,信阳市供水公司技术部电话0376–6257163。
附件:1.信阳市2022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汇总表
2.信阳市2022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明细表
2023年1月12日
信阳市住建局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情况的通报.pdf
文章来源于信阳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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