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反馈第18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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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反馈第18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由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负责落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1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机制 》关于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污泥处置能力有较大缺口。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进全省污泥安全处理设施建设明显用力不够。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不少污泥长期在厂区堆存。全省现有94个污泥处理项目21个已经达到或超出设计处理能力,超七成采用离心脱水、石灰干化等工艺简单处理后填埋,环境风险突出。其中,涉及到我市整改任务为:满负荷或超负荷物理处置设施:济源污泥处置厂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污泥处置设施运营管理,按照无害化标准全部进行处理。

(二)根据污泥产生能力,提前规划,确保污泥处置率达到100%

(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运营企业加强管理,减少厂区堆存,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四)积极探索污泥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加大污泥综合利用能力。

三、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验收,截至目前2022年济源污泥产生总量为121.30/天,现有污泥处理设施2个,设计处理能力为150/天,一是通过采用深度脱水、低温干化、焚烧处理,处理规模100/天;二是通过蚯蚓养殖作有机肥处理,处理规模50/天。目前相关污泥处理设施均处于正常生产运行状态,实际处理量为121.30/天,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511日至20235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人:周莉莉

手机号码:15137105361

固定电话:0371-66069883

电子邮箱:hnwscl@126.com

文章来源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建局 :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反馈第18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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