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城建局党组进行常规巡察。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局党组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迅速部署。在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城建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认领,要求以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为“镜子”和“尺子”,全面检视自身工作,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切实把落实整改化作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市城建局坚持以上率下、真抓实改,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三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市城建局党组紧扣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明确方向,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绝不避实就虚,绝不流于形式,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对还未整改完毕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四是完善机制,巩固成效。市城建局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边整改,边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形成互相衔接、互相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中和、碳达峰。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的指示,按照市“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编制《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方案》,助力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绿色建筑指标要求,完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持续强化新发展理念,申办第二十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及时跟踪行业新形势、新动态,解放思想,更新行业发展观念。
2.认真抓好中心组学习。调整完善2023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育。
3.及时更新行业观念。及时学习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强化决策部署在本行业贯彻落实。学习建筑业发展新理念,强化工作运用,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到河南科技大学、威海干部学院、登封进行组织相关专题培训,持续强化新发展理念,及时跟踪行业新形势、新动态,解放思想,更新行业发展观念。
4.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作用。积极与编办对接,关于初步设计的职能编办已批复(郑编﹝2023﹞53号),相关处室已承接到位。
5.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扎实有效。进一步梳理我市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凝聚共识,搭建好银企合作平台,助力项目加速推进,召开了郑州市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工作座谈会暨银企对接会,有效地推进解决城市更新项目策划包装、申请金融贷款支持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建立了更新专班与金融机构的联动机制;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投融资合计授信936.83亿元,投放351.64亿元。《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系统互联互通方面:工改系统已互联互通的系统平台共有30个。国家级系统平台1个,省级系统平台9个,市级系统平台20个,其中业务系统24个、功能性系统6个;工改系统联通电子证照库电子批文库,可实时共享调用电子证照和批文。能够在线直接生成电子证照有13项;工改网厅系统已上线在线电子签章功能,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免费向企业发放,企业可以通过“郑好办”申领。施工图审查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图纸及审查的过程和结果(图审合格书)可与城建、人防、房管通过工改系统共享调用和查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材料库实现历史提交的材料直接下载查询和获取调用。通过与城建档案系统平台对接互通,实现工改申报材料实时推送,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量电子档案由申报单位通过郑州政务服务网实时归集完成;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方面:采用数据交互方式进行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了系统对接之前申报数据的完整性,显著提高了推送效率。
6.审批服务效能提高。进一步打通工改数据壁垒。通过建立郑州市电子证照库、电子批文库归集全市电子证照、电子批文数据;运用电子签章,自动生成电子证照等手段持续加强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批文数据归集完整度与时效性。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提高数据传输速度和安全性。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申报的自有人员的考核,加强人员证书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考核,杜绝企业套用人员信息的情况发生。
7.认真落实党管安全工作。每季度坚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对全市城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相关职责的通知》,对各部门各处室安全生产职责进行明确。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监管能力。加强对全市城建领域安全生产的行业指导。依托第三方危大工程服务机构,切实加强对危大工程的专项检查。依托市危大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危大工程。
8.消防验收后机制持续改善。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市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工作协同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协同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高效,共同推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与消防支队发函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项目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按文件要求,建立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工作协同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发挥监管合力、落实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
9.推动系统行业改革效率不断提高。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基本完成。
10.保障下属企业转型得到加强。以组建郑州建设集团为契机,整合下属企业优势资源,企业逐步实现从粗放式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厚植郑州本地主战场,深耕市政基础设施、公路工程、地铁、大型公建等传统领域市场,主动融入城市有机更新、完整社区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新兴领域,积极开拓投融资、工程总承包、运维管理等领域。
(二)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次传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加强
1.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配合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对局系统人员廉政档案进行梳理,查找存在问题,补充完善。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作为局属单位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发挥“头雁作用”,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总体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坚持每年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压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提醒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领域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落实经常性廉政谈话。局领导定期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强化廉政意识和政治纪律意识。落实“一把手”讲党课,对各单位廉政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增强党员干部对纪法教育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
3.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对违规违纪情况及时通报,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及时传达上级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按要求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警示震慑。
4.强化监督首责意识。落实《借调人员管理规定》,严格人员借调及管理程序,开展常态化检查,对违反规定借用人员的单位(处室)依据局《效能评价办法》扣除责任单位(处室)分数并跟踪督导整改。
5.纪检系统教育整顿严格。组织召开局系统纪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升局系统纪检干部教育整顿思想认识,督导教育整顿人员坚决克服消极情绪,端正学习态度,提升教育整顿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督导落实整改。对照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督导每名教育整顿人员结合自身实际深刻查摆问题,并严格制定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通过逐条销号的方式,立行整改、确保实效。机关纪委通过认真检查督导落实,抓细抓实教育整顿人员理论学习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6.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监督。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导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根据“三定”方案和工作分工,全面排查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单位(处室)在权力运行、工作机制、作风效能、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以及可能产生的新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分析制度、机制、流程、规范中存在的漏洞、隐患,针对性建立健全预防、控制措施和制度。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检查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经常咬耳扯袖,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突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一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好常态化监督工作,把检查贯穿工作始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采取通报、约谈提醒等形式,激励干部提高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7.强化对重点岗位管理。夯实廉政教育,按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注重源头预防。督导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坚持全面从严,督导各单位(处室)深入查找各类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确保依法规范行政。
8.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固定资产管理,每年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各单位固定资产。拟制《关于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严格财务管理的通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各种票据的使用、管理规定,财务报销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销。
9.防止同体监管问题发生。纠正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工作人员在部分市政工程指挥部兼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在项目上兼职人员撤离各指挥部,返回原单位工作
1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得到加强。持续做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整治,落实重要节假日节前廉政教育制度,做好常态化的违纪问题线索排查,强化源头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防和治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正作风,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的人品、官品,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11.班子成员调研工作扎实开展。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10强企业及特级资质企业包联服务工作方案》加强走访调研,每季度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方案到包联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确保每季度走访调研一次,解决企业存在问题,帮助企业纾难解困,稳住建筑业发展基本盘,确保建筑业产值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12.主动服务群众意识增强。强化质量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主体受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持续抓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提高投诉事项办事效能。加强工程质量舆情研判分析,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化解,确保信访稳定。全面增进企业融合交流,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品质持续提升。
(三)充分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作用。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印发《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相关制度。
2.全面推进党组织建设。局党组专题听取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了《省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的通知》。
3.党建人员配备得到规范。及时进行班子成员分工,指定班子成员专人专职分管党建工作,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4.加强对下属党组织指导。加强对临时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督促临时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支部工作制度落实,推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严格党组织设置,目前已完成了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5.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督促提醒制度,加大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作为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6.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制度,相关专职党务干部不得在工程建设项目兼职。
7.认真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程序完成机关中层选任,提拔2名35岁左右中层正职人员,达到标准要求。同时,制定了5年计划。
8.完成局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配备。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已完成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配备工作。
9.加强事业单位干部交流。结合事业单位干部选任,完成了5家事业单位之间干部的广泛交流。
10.完善干部档案。对人事档案进行回头看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补充完善部分档案中缺失部分。
(四)强化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贯彻落实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推动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综合采取专项检查、跟踪督查等形式,开展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和“回头看”,确保按要求进行整改。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查找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防控机制。
三、采取得力举措,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体党员干部在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中攻坚克难和主动担当,全力解决市政工程建设“资金难、拆迁难、协调难、审批难”问题。
针对用地手续影响项目开工、建设问题,市政工程建设城镇开发边界关键问题得到解决,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最新出台的《河南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涉铁项目方面,通过积极协调;涉铁项目制约因素均已解决,目前项目正在正常推进。
经过集中整改,市城建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城建局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继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文章来源于郑州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市城建局整改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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