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建行规〔2025〕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效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线上动态核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促进施工企业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核查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线上动态核查模块,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等各类平台系统,以每24小时一次的频率,线上动态核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信息预警。被信息预警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经相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暂扣,直至吊销。
二、核查内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线上动态核查模块,重点核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在建项目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匹配情况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建立施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机制是加强建筑施工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加快构建新型数字化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本机制宣贯工作,督促属地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常态化自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保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重点监管,督促达标。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信息预警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指导信息预警企业尽快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此类企业日常巡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达标。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将安全生产许可动态核查与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有机结合,提高核查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积极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核查推动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将信息预警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重点监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各类监管信息平台大数据分析,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动态核查长效机制,对本地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市政工程、从业人员开展安全风险实时监测、预警、处置,持续推动施工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2025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于河南省住建厅,原文链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线上动态核查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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