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
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减房租、降成本的工作部署,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现将省住建厅等8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9月19日
省住建厅等8部门关于转发住建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于新乡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建厅等8部门 《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

© 版权声明
本资讯不代表筑小讯的观点、立场,所涉信息、数据来源于省市部建委公开发布的信息或第三方,筑小讯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参考。如果您认为本条资讯存在侵权或不妥之处,请通过官网客服或邮件(zxp@xddjob.com)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或纠正。如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THE END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