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建工行业一站服务

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6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开展了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8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9月15日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了《中共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狠抓整改。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坚决扛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积极履行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带领班子成员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给我局的4个方面13大项35个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已完成整改30个,正在整改5个,局党组正在全力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意见反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和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认识。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不同形式召开推进问题整改专题会议8次,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切实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反馈问题处处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厘清问题属性,明确责任分工。针对本次巡察反馈意见中的4个方面13大项35个具体问题,局党组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组员的市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实施台账管理,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把问题整改工作分解到19个责任(科室)单位,根据问题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实行目标管理,逐条逐项抓好督促落实,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长久“立”的谋划。

(三)开展检查督导,推动整改落实。为全面掌握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整改督导、推进工作落实,先后3次听取各领域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汇报,5次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按照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明确整改方向和工作重点。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建章立制。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为契机,深刻反思查摆住建工作的短板和漏洞,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整改。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从严从实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1.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欠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2019年党组会议召开16次,落实“第一议题”仅7次。近三年来局党组会议记录显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仅1次。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列为“第一议题”,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等必学内容,进一步抓好再学习、再理解、再落实、再提升,截至目前,共开展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第一议题”学习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9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12篇次、举办学习研讨2次,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32篇。通过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局党组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能力得到不断加强,全局上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入、持续发力。二是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充分利用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扩大会)等开展各类政策理论学习,以多媒体、微视频、学国学等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形式,积极开展学习研讨,充分展示学习成果,带领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局系统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做到“两个维护”。(已整改)

2. 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质量不高。党组未能提供2019年中心组学习记录和2020年党组成员的调研报告。存在就学习而学习,联系本系统工作实际不紧密,开展研讨交流少,未能达到以学习提升素质促工作的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思想上再重视。局党组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切实把强化理论学习作为提升党组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渠道,进一步用好党组会“第一议题”、局长办公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做好学习记录。同时,要求领导干部通过“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策执行水平。截至目前,局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副科以上干部落实要求合格率100%,受到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8月份,市直机关工委抽查所属党组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参与度、活跃度情况,我局位列第二名。二是出台文件,内容上再丰富。修订完善了《中共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的通知》相关内容,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22篇,高质量开展了学习研讨活动,坚决克服就学习而学习,学习质量不高等问题,取得了积极效果。三是严格标准,调研质量再提升。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扎实开展本行业本领域调查研究工作,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及县处级领导干部共撰写调研报告20篇,大多数领导干部达到了把提高学习质量切实转化为提升素质促进工作的实际效果。四是创新方法,学习载体再丰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局党组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第一时间采取“视频会议+钉钉直播”方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了以“学好二十大  当好住建人”为主题的“开封住建大家谈”和书法摄影展活动,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大家紧紧扭住“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新担当展现新作为,积极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产生了良好社会效果。11月8日,《市住建局举行“学好二十大 当好住建人”开封住建大家谈活动》被开封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开封新闻”首播,并多次于不同时间进行重播。(已整改)

3. 党组成员述职述廉述学不全面。该局18名县级领导干部2021年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有11名同志报告内容仅写成绩,没写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2019和2020年分别有7位同志和8位同志存在上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利用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时机,进一步组织学习《党组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内容,牢固掌握撰写述职述廉述学的基本内容和报告架构。二是严格组织把关。党组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由局党组书记逐个把关,并提出意见建议。其他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由分管领导把关。三是召开述职述廉述学会议。2021年底组织了全局2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局党组述职述廉述学,接受局党组的监督和评定,有力促进了班子成员及副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质量得到不断提升。(已整改)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1. 落实上级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开设专户,目前市住建局下属物业中心负责的该专项维修资金,在我市10家银行均有存款,并且开设了12个账户,涉及金额近11亿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研究。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方便业主交存,借鉴外地做法,已按照银行的经营状况、利率水平、贡献度以及服务水平等,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了5家中标银行,作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银行。二是已终止未中标的5家银行的合作,终止未中标银行“开封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并发放告知函,名下的物业管理项目收回,不再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做好业主的解释工作。(已整改)

2. 决策重大事项不严肃。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缺乏深入调查研究,未能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2019年7月17日开封市住建局发布调控政策,取消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的时限,然而两天后,住建局宣布撤回该文件,称此前决定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被《经济观察报》今日头条戏称为“开封文件一日游”。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二是召开了党组(扩大)会,对《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进行了学习研讨,有效提高了局党组集体决策能力,确保了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做到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进行反复论证,稳妥出台了《开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措施》。在充分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稳住了房地产经济大盘,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已整改)

3. 落实市委机构改革不彻底。2019年7月市编办发文,明确住建局二级机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更名为市建筑安全检测站,两个单位分别不再承担“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建筑安全监督”职能,经巡察组现场查看了解,时隔三年两单位牌子均未更改,两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也没有完成从管理到服务实质性的转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接,推进名称变更。安监站、质监站分别安排专人负责与市委编办进行了积极对接,充分了解单位更名所需材料,确保单位名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制本、单位公章、标牌及时变更到位。二是结合实际,落实职能整改。积极将机构改革与本次重塑性事业单位改革同步实施,安监站结合法人变更之际,按照《中共开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汴编办〔2019〕62号)、《中共开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开封市建筑安全检测站主要任务的批复》(汴编办〔2019〕212号)、《中共开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事项的批复》(汴编〔2020〕71号)要求,于今年8月4日正式更名为开封市建筑安全检测站(开封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中心),至2022年8月22日,该单位名称、印鉴、标牌已全部更名完毕,并通过局或站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外公开变更信息。质监站也与市编办就更名工作进行了积极对接,市委编办回复,因全市正在进行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该单位按照工作方案需要部分职能合并,建议暂缓更名,待合并完成后一起更名。三是强化培训,转变服务职能。巡察反馈后,安监站、质监站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机构改革和编办文件,研究修改了局党组原《委托书》中单位名称和服务事项,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安监站制定学习计划,落实每周五培训内容,努力提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能力。质监站按照局党组委托工作任务,落实相关国家政策制度,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努力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好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已整改)    

4.民生工程监管乏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管严重不到位,施工质量大打折扣。主要存在招投标应招未招、转包分包,施工质量不达标,长期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监管制度。①建立县区招投标备案制度,对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材料等进行备案备查;加强对施工材料的抽样检测,从源头上杜绝分包转包,确保材料达到设计要求。②建立研判和交办机制。对于日常督导发现的施工问题,在日督导交办的基础上,每周集中进行研判交办,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问题。③对于财政投资项目,坚持应招标尽招标,不能因时间紧、任务重或者领导催得紧等因素为由违反招标政策,坚决杜绝再次发生应招标未招标现象。二是进一步强化了检查督导。①配强督导人员。已从全局抽调了3名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充实到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加强一线督导力量。②加强日常巡查。坚持分区负责,责任到人,强化每天对各区督导巡查1次,每周对各县督导巡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跟踪督导整改到位。③及时通报情况。利用市政府周交办会和四大班子联席会等时机,通报各县区存在施工问题,每月检查督导排名情况在四大班子联席会上进行通报,促进问题及时整改。④组织开展“回头看”。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区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已完成改造小区认真开展“回头看”,目前已对6类20多个问题进行了整改。特别是针对巡察指出的新风公司老旧小区创文整治项目应招标未招标和转包分包、示范区康太家园小区冬季清洁取暖外墙保温板不符合设计要求、各县区拖欠工程款等问题重点进行了督查整改,巡察指出的鼓楼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督促鼓楼区及时支付了工程款和工人工资。三是进一步严格了资金监管。积极与市发改、财政部门加强对接,督促资金及时拨付到县区,加强对县区资金使用监管,按时支付工程款,防止市、县区相互抵帐和挪用、截留,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施工单位。10月10日至10月15 日,联合市委组织部、督查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采取实地督查的方式,以查证资金拨付凭证、专用账户余额、工程施工合同为重点,对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的“资金拨付使用”“改造资金拨付至专用账户”“县区拖欠工程款及还款计划”等内容进行了督导检查,取得了积极成效,受到企业好评。(已整改)

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彻底

1. 安排部署不到位。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内容简单,意识形态领域学习缺乏系统性。2020年党组会议没有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利用局党组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开封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的决定》等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党组主体责任,有效增强了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有力维护了住建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二是修订计划,严格落实。修改完善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了领导班子重点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意识形态领域学习的系统性。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局党组与局属各单位签订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30余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班子成员领导分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内容。召开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听取了局属各位有关汇报,研判了住建领域意识形态形势,并对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部署,重点对问题楼盘、房屋征收遗留问题和迎接党的二十大容易诱发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出台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有力促进了住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健康开展。(已整改)

2. 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及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机制,也没有纳入党员干部的培训内容,缺少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课程。查阅2019年至2021年述职述廉述学报告,17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仅有6人提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政治站位。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考核制度。研究制定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五星机关党组织”创建及党建工作季度考评范畴,每季度对局系统各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考核,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问责。三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6月份,局党组邀请了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讲师张桢对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提升意识形态安全能力》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安全预防能力。四是完善培训方案和课程。修改完善《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适当增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开封市意识形态领域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开封市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方案》《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测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内容。研究制定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方案》,制定培训计划、设置培训课程。积极指导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5+N”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学习,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五是着力提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质量。对班子成员年底撰写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严格把关,明确本人体现本领域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已整改)

3. 意识形态网络平台疏于管理。巡察期间巡察组向住建局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送两次政策咨询事项,直到撤离也未得到任何回复。

整改情况:一是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截止9月30日,局党组书记已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签订《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30余份。二是研究出台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对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处置方案》,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责任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发表谁负责,目前局属政务新媒体尾页对“三审三校”人员进行了注明,有效规范了意识形态网络平台管理。三是及时回复社情民意。已指定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每日登录局属政务新媒体后台查看各类咨询问题,第一时间对相关科室进行交办,科室负责人针对咨询问题分析研判后写出具体答复内容,由局办公室专人统一进行回复。同时,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接,利用“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发动群众实行网络监督。党的二十大期间,未发生局系统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和舆情问题。(已整改)

(二)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担当尽责意识树得不牢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 贯彻落实上级规定不扎实。2020年3月中办发文,要求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截止2021年底,局党组会议记录显示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仅一次。2019年1月,开封家盟置业公司向市住建局清欠办申请借支由此办负责保管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约100万元,时间约定3个月,至今未还,有关领导及部门却始终再无人问津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规定,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7月1日和7月18日,局党组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七一表彰、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内容,并对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二是明确责任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遗留问题。根据工作职能,局党组责成局工程科全权负责,妥善追回家盟和园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借款问题。三是采取有力措施。10月份,由于疫情影响,分别对开封家盟置业有公司负责人、河南省天龙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和破产管理单位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地依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了电话约谈,敦促他们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归还方案。10月中旬,积极对接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领导小组,研究处置办法。如预期未归还,将走司法程序进行追还。(正在整改)

2.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局党组在研究处理个别违法违纪人员时,坚持原则不到位,与上级规定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在研究处理违法违纪人员时,要求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时刻做到坚持原则,不搞变通,绝不姑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规定。二是局党组书记分别与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打造清风住建浓厚氛围。利用法定节假日、“三会一课”和“5+N”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采取专题学习、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学习、发放《廉洁过节提醒函》等形式,多频次开展廉政教育。截至目前,局系统共开展警示教育102次,接受警示教育4578人次。(已整改)

3. 局党组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深不实。2019年以来,全局共有10名干部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局党组没有按要求在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没有真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关于“7.20”特大暴雨灾害和疫情防控工作,局党组采取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根据谈话了解,未达到全员警醒,存在横向不到边、纵向不到底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成立开封市住建系统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封市住建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单位(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表》《开封市住建系统警示教育活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开封市住建系统警示教育活动谈心谈话记录单》,并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取得积极效果,进一步筑牢了广大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有效营造了清风住建的浓厚氛围。二是结合实际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先后印发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运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落实常态化的警示教育,截至目前,2022年局系统共开展以案促改活动70次,受教人数4801人。指导各支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特别在对本单位相关党员干部做出党纪政务处分后,督促做到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党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真正做到以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达到全员警醒,防范于未然。三是持续开展了“7.20”特大暴雨灾害以案促改和疫情防控工作。局党组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将以案促改工作扩展到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推进局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向纵深发展。经统计,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累计出动1800余组次,检查人员4372人次,检查项目(企业/小区/直管公房)14182个次,发现安全隐患1437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有力推动“7.20”特大暴雨灾害以案促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四是扎实开展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工作:①成立了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防控工作专班,及时组织召开了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专题会议,对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要求专班各成员单位围绕国家、省、市各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来人员双报备、务工人员100%常态化核酸检测、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人员进入工地严格查体温等措施,确保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形势整体平稳安全。②制定印发了《开封市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及《人员管理流程图》、《物资管理流程图》、《环境场所管理流程图》、《工作职责流程图》,明确了建筑工地各责任单位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防控目标、防控内容、工作流程一目了然,避免了建筑工地各自为战,没有统一标准,打乱仗的不利局面,并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追责问责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③切实压实四方职责,每日坚持派出检查组不间断督查巡查,平均每周派出检查人员90余人,重点督促建筑工地落实人员进入工地测量体温、核算检测、场所码扫码等疫情防控措施,截至目前,我局监管的172个建筑工地,日均扫码9000余次,人员核算检测率100%,确保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安全。(已整改)

二是履行监督责任乏力

1. 监督执纪主动性不强。2019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共查办案件16件,全部为上级交办和移交,没有自办案件,主动发现问题少。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了业务学习。巡察问题反馈后,局纪检组认真进行反思,深刻汲取教训,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学习计划,及时开展业务学习培训。通过近3个月的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2次组织业务测试,个人业务能力素质得到明显锤炼和提升。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张贴了省纪委“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接受检举举报的公告。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收集举报信息。三是抓实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丰富监督形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主动苗头性问题或潜在风险,截至目前,共下发提醒函7份,谈话提醒5次,函询1人。(已整改)

2. 内审机构形形同虚设,未能发挥监督作用。该局2020年设立了内审机构,截止目前从未对本局机关科室和下属二级机构开展过审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局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开封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函》,把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局机关科室和下属二级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全面开展专项审计。与河南谊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专项审计约定书》,委托该事务所对局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共涉及原始凭证52册,明细账7册,电子总账一份。目前专审已完成,正在出报告。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局党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或移交派驻组处理。(已整改)

3. 重大事项监管不到位。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承揽的保障房小区外部电缆工程项目和刷绒街、文庙街工程项目,存在部分管理费未提取;劳动路北段施工项目2012年开工,至今长达10年未进行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一是保障房小区外部电缆工程项目是我局2014年承建的市政建设项目。2015年1月至3月期间,河南省审计厅对本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意见:保障房小区外部电缆工程项目资金是专项资金,按照保障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与保障性工程无关的支出。根据审计意见,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2015年4月份把使用的财政资金13.43万元(用于单位管理费)按照原渠道归还。二是刷绒街-文庙街工程项目是我局2014年承建的市政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征收费用5000万元;道路工程费用2800万元;其他前期费用200万元。其中征收费用5000万,市财政局直接拨付至辖区政府,用于征收工作使用,未经我中心账户流转。2017年3月市审计局对该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计,根据审计要求:市财政局未拨付相关资金到我中心账户,不予提取管理费。市财政局根据《刷绒街-文庙街(宋都御街-解放大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鲁法会审字【2017】第238号)内容拨付其他剩余款项,征收费用产生的管理费不再另行提取,该项目建设管理任务完结。三是东京大道至复兴大道总长约1100米,东京大道至仁和馨园北路约600米段,于2012年11月开工,2013年10月完工,2014年5月完成道路、排水竣工验收;仁和馨园北路至复兴大道段约500米,龙亭区于2015年12月完成征收、工程开工,该段2017年1月完工,2017年10月进行了该段道路、排水及整段道路交通工程的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已完成交通工程不合格项整改,具备财务决算条件。该项目征收工作由龙亭区政府负责,市财政财务结算需提供的征收结算材料龙亭区现未提供。针对此事,2020年至2022年,基础中心多次发函督促,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现仍未解决。下一步,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及辖区政府,尽快完成征收结算,使该项目早日完成财务决算。(已整改)

三是干部担当尽责不够,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公房租赁出售,与市场行情不同步。市工商用房管理处公房租赁政策长达23年不变,至今仍然依据市土地房屋管理局1999年文件规定。抽查顺河房管所2019年至2020年间出售的18套公房,依据的仍然是市政府2000年文件,没有为政府当好参谋提好建议发挥应有的作用。市房屋征收办将管理的营业房委托下属单位代管代收,所收租金未上交财政,存在租金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调研,起草办法。局党组立即组织法规科、财务科、物业科、工商房管处、房产管理经营总公司等业务骨干、法律顾问,依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借鉴郑州、沈阳、杨州、厦门等地直管公房管理的先进经验,根据开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开拓创新的原则,从规范直管公房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入手起草了《开封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办法》已提交市政府审核研究,相关办理公房出售事项业已暂停。二是建章立制,严抓落实。局党组充分发挥市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责成局直管公房和物业管理科等部门与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深入对接,研究出台了《开封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我市直管公房对外出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对外有偿使用程序,杜绝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同时《办法》还规定了租金市场化的程序和方式及其他适合目前市场形势的条款,《办法》实施后,不仅能够彻底解决租赁政策长达23年不变的问题,而且还有效规范直管公房管理,提高直管公房管理效益。三是设立专款专户,强化责任监督。局财务审计科加强征收办租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了租金按照局党组会议纪要专项用于退还原拆迁管理处收取的农民工保证金,待资产捋顺后,房产及收取的租金全部上缴市财政,坚决杜绝租金流失风险。(已整改)

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

1. 租金收入未上缴财政。2019年至2021年,住建局收到工商用房管理处、房产经营公司和房屋安全鉴定站公房租金5400多万元,未上缴财政直接返还原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了责任单位。由局财务审计科牵头,安排专人负责,已经多次对接市财政部门。巡察反馈后,我局又立即进行了对接,旨在尽快将工商用房管理处、房产管理经营总公司和房屋安全鉴定站公房租金纳入市级财政管理,确保租金全部上缴市财政,再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返还,从根上彻底整改问题。目前市财政的答复是:保障房租金可以继续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而直管公房租金不予接管,理由是上缴市财政的租金返还费用不能满足人员工资。据悉,《开封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走到市财政局时,该局对文中的租金管理模式不予认可。二是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出台了办法。依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大胆借鉴郑州、沈阳、杨州、厦门等地直管公房管理的先进经验,根据开封实际,目前已完成了《开封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已提交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公房租金上缴拨付渠道。三是执行财经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健全公房租金上缴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财务自查,确保各单位各项资金使用合理合规。目前房屋安全鉴定站已于2021年7月将承租房屋退还再置办,不再发生房租收入。(已整改)

2. 未按规定管理工会账账户。该局工会未按规定编制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未对工会经费独立建账核算。2019年至2021年通过非工会专用账户支出工会经费71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新的《工会法》。召集全体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法》宣贯活动,将《工会法》学习手册发放到每个科室,并利用多媒体手段强化学习渠道。积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组织好每一次工会活动、用好每一次工会经费,实行民主管理, 定期公布账目,自觉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二是单独设置工会账户。按照《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我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会财务管理“七项原则”,即遵纪守法原则、依法获取原则、 经费独立原则、预算管理原则、服务职工原则、勤俭节约原则、民主管理原则。目前已对工会经费进行了独立核算。三是认真做好工会预算工作。目前已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做好了明年的工会预算,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并纳入预算管理系统。(已整改)

3. 财务管理应设未设会计账目,违反会计法。自2012年至2021年底,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累计列支费用约3557万元,但该单位未按财务要求对工程资金及费用设立总分类账,无法显示年度工程资金投入及费用支出、国有资产购置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务规定。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之规定,按照财务决算审计和《会计法规》要求,切实做到以单个项目设置账套,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设置的每个账号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重新设置了财务收支总分类账。有利于整体核算单位年度工程资金投入及费用支出、国有资产购置等情况。三是开展了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会计法》规定,定期进行会计核算,由局财务审计科负责督促该单位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对财务管理设置的会计科目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尚未发现违规现象。(已整改)

4.财务管理不规范。房产经营总公司和工商用房管理处,未按租赁合同金额设置“应收账款”进行会计核算,只将实际收到租金记账,致使应收未收租金无从查询,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并且,房产经营总公司补助经费违规使用现金拨付,2019年至2020年,以现金方式拨付旧城改造开发公司补助经费共计114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分工,建立了台账。局财务审计科牵头召集房产经营总公司和工商用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开展了业务培训,要求各单位重新设置租金应收、未收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记账标准,进一步规范公房租金收缴财务核算。二是规范了管理,狠抓了整改。自9月份起,两个单位均按照租赁合同金额设置了“应收账款”科目,资产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租金收缴正在稳步实施。三是加强了业务培训,夯实了会计基础。先后2次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财务管理规定各项制度,明晰账目管理,细化资产台账,加强货币资金核算与管理,梳理财务工作中的不足,建立健全货币资金收入支出管理制度,杜绝大额现金支出,经营公司自2021年2月就不再以现金的方式向旧城改造开发公司拨付补助经费。同时,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整改)

五是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局党组对城市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存在施工疏于监管、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

1. 工程质量不合格率较高。随机抽查开封市黄河大大街北延工程绿化项目,现场测量红叶石楠球不合格率约为60%%。迎宾路提升改造绿化项目种植的广玉兰不合格率约为95%。

整改情况:一是黄河大街北延绿化项目红叶石楠球不合格率约为60%问题。该绿化项目2020年5月完工,2020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2022年2月完成项目移交市园林绿化处。根据施工图设计,红叶石楠球规格为树高大于1.2米,冠幅大于1米。在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过程中,相关验收、管养单位接收人员均对照施工图设计进行了现场苗木规格的量测,合格率满足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造成巡视检查部分苗木规格不达标问题,是由于2022年3月,现管养单位市园林绿化处养护人员对该道路绿化苗木进行了修剪,根据现场情况来看,红叶石楠球修剪冠幅、高度规格均为1.1米左右,致使苗木规格不满足原设计要求。二是迎宾路提升改造绿化项目种植的广玉兰不合格率约为95%问题。迎宾路绿化工程于2020年11月完工,行道树广玉兰因生长环境、水土及冬季融雪剂等原因长势不良,分别于2021年11月,2022年4月针对该项目死亡、不合格广玉兰等苗木进行更换、补植,现该道路仍有部分广玉兰长势不好且大量死亡,不具备验收条件,暂未进行竣工验收工作。目前已对该项目不合格苗木进行统计,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更换、补植。为确保绿化工程质量,在以后绿化项目建设时,根据开封水土实际情况在达到景观效果、行道树功能的基本前提下,在设计阶段尽量选择在本地易成活、长势好的苗木,减少苗木养护成本及死亡率;苗木进场前根据设计规格把好选苗关,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到苗木基地选苗;在现场种植期间,加强质量管理,种植前严格把控进场苗木规格,不符合要求的苗木坚决退场,验收时严格按照设计规格、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根据不同树种、季节、环境等条件制定详细的养护计划,加强苗木种植后期的养护,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减少病虫害、提高苗木成活率。(正在整改)

2. 监管不到位,项目工程问题较多。开封市东京大道提升改造项目,随机抽查4个点均未达到设计标准。

整改情况:该项目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目前该项目除开柳路至清水河西路段绿化工程外其他工程已验收、移交。经现场核查,该项目能够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合格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粮食五库、东环路以东路段因既有建筑、房屋无法拆除,占压部分人行道。根据政府会议纪要〔2016〕71号、〔2018〕29号、及东京大道(开柳路—清水河西路)规划设计:“东京大道金明大道至开柳路段红线宽度由50米调整为55米。”“东京大道开柳路至东环路段红线宽度为60米,东环路至清水河西路段红线宽度为50米,本次设计结合现状情况道路建设控制线按60米设计。”该项目局部不满足60米道路建设控制线宽度,道路修建至既有建筑物边界。基础中心结合设计回复意见和现场实际建设情况,未按施工图设计边界施工部位工程量在结算时予以核减据实计量,进入工程结算程序。(正在整改)

(三)党建工作抓得不实,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组工作规则有差距

1.“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年7月26日局党组研究提拔干部事宜,8名成员到会5人,3人请假,不符合“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的规定。同时,存在非党组成员参与人事调整会议时进行表决性发言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局党组带领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标准,提升会议质量。重点提升“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规范会议程序,严格控制党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率,达不到要求,宁肯放弃开会,绝不滥竽充数。原则上非党组成员不须参加党组会,非必要参加的,需经局党组书记批准,会上有关决定事项可以发言但不予表态。(已整改)

2. 一把手存在“一言堂”现象。2019年1月3日党组会研究机关借调人员春节福利发放问题,局党组8名同志有7人明确表态由原单位发放,但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最后发言,仍确定借调人员福利由局机关工会经费发放,违反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学习。召开局党组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坚决克服一把手“一言堂”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局工会认真汲取教训,先后制定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工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制度》等文件,按照《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严格审查局工会会员资格,不越界、不变相支出相关工会经费。三是在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或者产生重大支出时,由工会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议提出申请,严格规范审批手续,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全体工会会员通报情况。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已整改)

3.对党建工作指导不力。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组织建设不健全,局机关党委书记自2020年3月空缺至今,下属二级机构市工商用房管理处、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三个基层党支部支部书记空缺。10个基层支部,近3年的组织生活会均没有发现局党组成员参加指导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关于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增补机关纪委委员的请示》,收到批复后,于11月16日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关铁宪担任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二是市工商用房管理处、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等3家局属事业单位目前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待机构改革完毕后立即组织召开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目前已将党组成员参加指导分管单位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正在整改)

二是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1. 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查阅17个总支和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有15个党支部不同程度地存在记录缺失,占比88%。如局机关建工党支部2020年缺少8个月支委会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本年度已组织了2期局系统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强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开展了党务知识测试。7月份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和“五星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党务知识测评竞赛,通报了竞赛结果,对成绩优异的党员干部进行表扬。三是严格落实了《开封市住建局党建工作季度量化考核办法》。做到每季度一考核,重点考核“三会一课”的开展记录情况,并坚持通报排名结果。截至目前已开展了2次季度考核。(已整改)

2. 活动开展不规范。查阅局二级机构17个党总支、党支部“5+ N ”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发现有9个党支部开展活动次数不够,占比53%,有11个党支部五项规定动作不规范,占比65%。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了业务培训。局党组对该项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要求局机关党委结合反馈意见,认真开展培训和整改。截至目前,已组织2期局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的规范性,提升业务指导能力。二是强化了业务指导。编制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党支部常态化工作手册》,为局属各单位开展党务工作提供了规范性参考。三是严格落实《开封市住建局党建工作季度量化考核办法》。坚持每季度一考核,重点考核“5+N”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记录情况,通报排名结果。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季度考核,第三季度考核正在进行。四是强化能力测试。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了党务知识、基本技能测试,已组织2批约40余人参加,不断提升了 “5+N”主题党日活动质量。(已整改)

3. 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市住建局机关党委近三年来共发展党员11名,均没有履行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程序;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工商用房管理处、龙亭房管所四个党支部,发展党员存在用举手表决代替无记名投票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局系统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了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发展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二是强化指导。9月份以来,对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了业务指导,每年度发展党员时坚持及时跟进、随时指导,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用举手表决代替无记名投票现象。三是严格程序。要求每年度发展党员时,必须由机关党委集中向局党组汇报,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实施。(已整改)

三是人员管理缺乏刚性约束,借调聘用选拔不规范

1. 局机关借调人员管理不严格。市局机关在编人员56人,借调二级机构人员34人,借调人员占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38%,借调时间最长者达10年以上。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借调人员管理。局党组进一步研究违规借调人员问题,听取整改工作汇报,指导整改工作落实。7月份,按照《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对机关借调人员进行了借调手续完善,要求手续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统一备案。二是进一步梳理了借调人员数量。对年满10年及以上的同志要求归返原单位,3人需要继续借调,但已调整工作岗位,并完善续借手续。三是进一步加强借调人员管理。梳理了局机关借调人员岗位,按需借用的,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借用人员落实借调手续,凡事没有借调手续的一律劝退原单位。(已整改)

2. 二级机构借用聘用人员不规范。房产管理经营总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六个二级机构之间相互借用人员多达60人。物业管理中心、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等5个基层单位外聘人员多达84人,外聘人员岗位涉及办公室、财务、劳资等重要岗位,存在廉政和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属单位工作指导。局党组积极指导局属各单位参照局机关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借调人员重新进行了备案管理,9月份以来,局党组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对房产经营管理总公司、质监站、物业中心、基础中心等6个二级机构外借人员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结合实际进行了规范管理。截至目前,经营总公司4名外借到局属二级机构的人员已按要求2人履行局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手续继续留用,2人已退回原单位报到;质监站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求,退回借调人员5人;基础中心借调物业中心的3名人员于10月底前已回原单位上班,并对4名外聘人员全部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进行了规范管理;基础中心于9月20日召开专题支部会研究决定对8名外聘人员予以辞退,于9月30日完成了外聘人员辞退工作。从目前情况看,暂没有发现借调人员从事办公室、财务、劳资、机要等涉密重要岗位现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外聘人员管理制度。要求各局属单位根据业务所需慎重借用外聘人员,确需借用的,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核查外聘人员资料,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规范外聘人员管理,办理正规外聘手续。(已整改)

3. 干部管理任用不合规。局二级机构存在企业身份、非在编人员在事业单位任职和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违反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提升能力。组织组工干部认真学习《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党组决策水平,严把干部使用关。二是积极对接,强化培训。派员员到市委组织部门学习请教,接受指导,积极参与选人用人巡察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政策尺度,掌握用人标准。三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领导职数,目前已对违规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进行了整改。就企业身份、非在编人员在事业单位任职的情况,下步将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妥善处理企业身份、非在编人员任职情况,从根本上解决局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企业身份、非在编人员任职等问题。(正在整改)

(四)巡察整改不严不实整改情况

一是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查阅近三年的党组会议记录,研究十一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仅两次,未定期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查阅17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近三年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仅有4人提及巡察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统一了思想认识。召开局党组会,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紧迫性,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见底见效。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强化了整改指导。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国防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组员的市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实施台账管理,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全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全程跟踪督导,取得了明显成效。局党组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进展实际,先后2次召开巡察整改研判会,听取各党组成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部署整改工作,并要求班子成员将巡察整改工作写入年底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四是纳入考核范围,定期通报排名。将各部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了局重点工作督导考核范围,由局督查室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有关要求,以最高标准、最实举措、最大力度、最严责任,扎扎实实推进问题整改,定期通报整改进度并计入月度计分排名。(已整改)

二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敷衍整改。长期挂账问题整改缓慢、“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党委书记一职长期空缺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座谈会研究。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对目前长期挂账问题整改缓慢进行可行性分析,进一步研究解决挂账问题的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借力第三方增效,全面梳理历史遗留账务问题。二是多措并举推进,对剩余挂账账目持续催要。截至目前,原历年结转长期挂账个人及单位17笔,余额达242余万。已冲销账务14笔,金额达151余万元。剩余3笔挂账,分别为住宅公司11万、顺河区房屋征收办(两改一建办公室)79余万,市果品总公司东司门商场案件6955元。目前已委托河南谊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法律程序,对挂账问题进行账务处理。三是强化检查督导。截至目前,已完成2期局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强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按照《开封市住建局党建工作季度量化考核办法》,坚持每季度一考核,重点考核“三会一课”的开展情况,通报排名结果,目前已开展了2次季度考核,第三季度考核正在开展。四是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关于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增补机关纪委委员的请示》,收到批复,已于11月16日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任机关党委书记。(已整改)

2. 边改边犯。对于“违规借调人员现象严重”问题,目前依然存在,如二级机构借调人员不规范,未经正规招聘渠道,随意聘用社会人员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责成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召开了相关单位协调会,进一步学习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听取了各相关单位有关借调人员整改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局属各单位借调人员管理。二是明确了责任分工。局组织人事科先后对市房产经营总公司所属的南关房管所、龙亭房管所、顺河房管所三个单位和基础中心外聘人员全面进行清查,结合岗位实际精简人员,截至目前,经营总公司4名外借到局属二级机构的人员已按要求2人履行局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手续继续留用,2人已退回原单位报到。基础中心于9月30日完成了8名外聘人员辞退工作。物业中心借调基础中心的3名人员于10月底前已回原单位上班,并对4名外聘人员全部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进行了规范管理。三是加强了外聘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外聘人员招聘渠道,统一纳入第三方管理,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已整改)

三、巩固成果、建章立制,抓常抓长形成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动力,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动开封争当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凝聚住建智慧、贡献住建力量。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逐步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带领党员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扛牢抓稳局党组主体责任。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党建主业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深刻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局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积极营造住建系统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局党组在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建章立制;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住建工作。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突破口,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住建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职工对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1-23933496;邮箱:kfjwdb@126.com

中共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月16日


文章来源于开封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中共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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