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3 · 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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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决定开展“3 · 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3日 — 17日

二、 宣传内容形式

此项宣传活动主要通过在公共场所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板、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标语和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宣传。

(一)公共场所宣传。通过在街道、路口及公共场所悬挂条幅开展户外宣传。

(二)网络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传媒报道信用工作动态,宣传信用相关知识和法规、信用奖惩案例等内容。

三、 活动要求

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本部门工作责 任,充分利用此项“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提升本行业、本领 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的认知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浓厚的诚信 氛围。同时要总结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将开展宣传活动有关 依据材料(如:现场宣传图片、开展宣传网页或公众号截图)于3月18日前发送zksxyb@163.com 邮箱,联系电话:0394-8273860。此次活动是营商环境评价中重要指标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附件:“3 · 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附件

“3 · 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1.诚信经营无欺无诈,理性消费有滋有味。

2.放心消费,我们的生活环境更美好!公正诚信,我们的城市质量更一流。

3.诚信经营聚贤德,理性消费把客留。

4.诚信市场传扬城市美名,理性消费赢得口碑民心。

5.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买卖公平,货正源清。

6.诚信为本,质量为金,文明消费。

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8.放心消费,你我共同的责任;公正诚信,社会共同的追求。

9.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0.理性消费共携手,诚信换得回头客。

11.放心消费,你我共同的责任;公正诚信,社会共同的追求。

12.海纳百川,诚信经营,安全保障,理性消费。

13.金山银山,诚信经营是靠山;家事国事,理性消费是大事。

14.公平诚信千万家,理性消费你我他。

15.争当诚信经营者,齐做文明消费者。

文章来源于周口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关于开展“3 · 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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