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监能函〔2023〕3号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和 春季检修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电力安全监管部门,全省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电力基建工程集中复工复产,春季检修工作即将集中开展,现场作业风险点多面广,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和春季检修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省安委会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和春季检修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3〕9号)和《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23〕11号),就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复工复产时期历来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有关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风险
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季节特点和企业实际,精准分析研判复工风险,科学制定开复工方案,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将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高风险作业管控,确保复工复产和春季检修安全有序,确保全省电力安全形势稳定。
各属地电力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电力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和春季检修期间电力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工作措施,认真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切实防范电力安全风险,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附件: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和春
季检修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复工复产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3年2月9日
文章来源于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和春季检修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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