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2021年第十四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核定结果的通知
有关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根椐《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4]149号)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对2021年第十四批1家申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并进行了公示。经研究,现将核定结果通知如下:
商城县中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符合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条件,批准其为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附件:信阳市2021年第十四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结果名单
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第十四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结果名单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法人代表 | 证书编号 | 申报事项 | 备注 |
1 | 商城县中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朱大贵 | 413015922 |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 承担建筑面积25万㎡以下 |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关于公布2021年第十四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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