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第十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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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第十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核定结果的通知

 

有关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根椐《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4]149号)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对2021年第十二批2家申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并进行了公示。经研究,现将核定结果通知如下:

   信阳市和兴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符合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批准其为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附件:信阳市2021年第十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结果名单

    

       2021年10月22日

2021年第十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结果名单
序号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证书编号 申报事项 备注
1 信阳市和兴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潘家云 413017222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承担建筑面积25万㎡以下
2 淮滨县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洪侠 413003452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承担建筑面积25万㎡以下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关于公布2021年第十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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