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规范绿色建筑活动,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科学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及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决定组建我市绿色建筑专家库。现就公开征集绿色建筑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严格执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公平、公正地从事评价服务工作;
(二)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三)专业范围为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包括土建、水电、暖通设备)、建筑材料生产及检测监理、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运行管理(物业管理)等;
(四)身体健康,年龄65岁以下(国内外特殊专业人员和本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五)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建筑节能设计与审查、施工与监理、检测与验收、运行管理、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以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标准和标识认定的相关政策;
(六)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聘书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经核实后,可直接纳入我市绿色建筑专家库。
二、专家职责
(一)参与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技术咨询、技术文件的编制和评审;
(二)参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评审、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绿色建材行业科技成果鉴定、评估、论证、推广应用、以及有关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
(三)参与市住建局组织的各类检查、评审、评价、评定、交流、讨论、咨询等工作。
三、专家库管理
(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绿色建筑专家库的管理;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审核、调整和补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移除专家库,并向社会公示。
1.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委派工作的;
2.故意隐瞒与相关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申报方式
(一)专家自行申报(申报人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二)单位推荐申报(单位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五、申报材料
(一)商丘市绿色建筑专家申报表(原件及电子版);
(二)身份证、个人学历、职称证书及相关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及所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qzjjkjk 163.com。邮件请注明“商丘市绿色建筑专家申请+单位简称+专家姓名”,纸质版资料报送地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10房间。
联系人:杨伟娜
联系电话:0370-3390081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5日
文章来源于商丘市住建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征集商丘市绿色建筑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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