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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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221024日至2023110日,示范区党工委第巡察组对示范区住建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3228日,示范区党工委第巡察组向示范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住建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一)上下联动,周密部署,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召开党组分析研判会,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张中联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方案、集中整改报告、突出问题等多次部署、推进、处置。局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认真抓好自身及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整改牵头部门逐条逐项督促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项项有回音,系统上下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局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整改合力。

(二)细化措施,明确方向,推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重点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如何整改”主题,查摆剖析,主动认领,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及措施。召开巡察整改任务交办会、推进会、督办专项会等4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组织专班人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细化、逐条分解,在广泛征求意见、会议研究审定,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三)销号管理,健全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由巡察整改专班牵头,实行“交办”制度和销号式管理,强化督促调度,及时跟踪问效、督促工作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按时间节点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将巡察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清廉机关”创建、住建厅“学理论政策、学业务、学纪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等活动为载体,深度剖析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共有4方面1544目前已整改完成35个,正在整改的9个,需要长期坚持28个。通过整改,共完善制度14项,开展专项治理8次,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6个,追缴违规违纪资金3350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单位(部门)5个;组织处理23

巡察组共交办信访线索30件,目前已办结29个,1个正在办理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联系实际专题学。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等学习研讨3次,《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汇编》等专题学习26次,局党组成员轮流发言探讨,积极交流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二是坚持谋篇布局强规划。结合住建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宣贯方案,先后制定《关于在住建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的工作方案》《2023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学习贯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拉高标杆抓落实。先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住建专场)、“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乐响党史”二十大音乐宣讲等活动6次,将学习贯彻转化为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强大动力。聚焦“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键字眼,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体、产教融合园区等重点项目,实施城市道路综合提升治理,完善城市公用设施、租购并举住房体系,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持续开展城市“四治”活动,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城区扬尘治理等工作,共完成投资16.11亿元,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实处。

四是坚持监督检查抓督促。组织对局属各总支、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党员笔记等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由局办公室牵头,对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强化对局属各部门宣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引导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2.针对“实干精神不足,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高位推动,先后组织人员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提升专业素养;在市民之家设立“水电气暖”联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将获得用水、获得用气报装时限分别压缩为0.250.5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电子证照,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堵点,为企业提供便利;全力推进“智慧水务平台”“智慧燃气”工程建设,实施智慧燃气平台场站设施数字化改造工作、城区老旧供气管网改造工程等,目前,已推广智慧燃气物联网表具共28319块,完成老旧供气管网改造25公里。2022年度“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办理建筑许可”全省营商环境指标尚还在评定中。

二是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拓宽整改思路,立足实际需求,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理清作业服务内容和界线,重新实施项目招采;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委托评价机构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提高考评标准、补齐考核短板,研究制定与城市河道管理相适应的绩效考核办法,保证河道管护作业高效供给;把握整治重点,重点对湨河、蟒河三水交汇处、桑榆河西马蓬村段和西一环桥下淤积处实施河道清淤,解放河泵站实施改造提升。目前,已完成泵站提升和清淤工作。

三是完善地下管网基础设施。突出重点,精准施策,针对不同积水点“对症下药”,积极探索“一点一策”整治措施,提高汛期道路排水能力,减少城市内涝发生;提前沟通,征求意见,特别是做好各街道办事处及周边居民的沟通、调研和对接工作,避免出现周边排水支管错接乱接现象;集中力量,分类实施,已先行实施一期工程,完成苇泉河南一环、汤帝南路过路板涵通水,重点解决汤帝路、文昌路、南一环积水问题;落实落细,抓好排查,建立积水点整治工作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采取“积水点处增加雨水口,单篦雨水口改为双篦雨水口、增设排水明渠、增加雨水收纳口”等多种措施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共排查并整治积水点位74处,南环路过路板函等3处较大工程已具备通水条件,形成汛期防范能力。

四是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组织相关人员到广东东莞就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进行学习观摩;主动同示范区编办做好执法体制改革事宜的沟通、对接工作。目前,执法体制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中。

3.针对“安全工作不到位,履职尽责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先后下发相关通知2份,组织施工安全教育专题培训、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培训观看安全专题片等活动2次,筑牢安全意识思想防线;召开示范区重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人证相符”进行重点排查,对34个在建项目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4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8份并监督其整改到位。

二是积极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健全燃气安全“三书一制”、督导考核、燃气安全监督检查、自查上报等4项制度,全面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共累计检查用气场所2781处,发现问题隐患485项,均已全部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110份,保全涉嫌不合格钢瓶231只,立案10起,行政拘留2人,移送公安机关3人;完善技防设施,落实源头防治,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已完成非居民用户燃气泄露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加装,既有居民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共计加装93406户。

三是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从完善机制入手,对原有的保密制度进行复盘,重新修订住建局保密工作制度,印发保密工作提醒函要求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学习;明确保密员认真做好收发文登记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强日常保密工作管理,严格把好文件的入口关和出口关;在系统内重申“安全上网”原则,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制作、储存、传递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及机关内部资料;加强保密培训和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切实做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目前,已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机关人员学习保密管理制度3次,签订保密承诺书142份。

4.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管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住建系统2023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方案》,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名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中全面落实四个责任。二是形成意识形态压力传导。研究出台《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召开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会1次,同步形成分析研判报告;今年年初结合年底考核工作,制定《住建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细则(2022)》,对二级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打分,同时将考核情况与2022年度的目标考核、评优评先工作结合起来,以强有力的督查确保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抓好舆情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研究出台《示范区住建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校制度》《示范区住建局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注重舆论正面引导,对“一般、重大、特别重大”网络舆情,分类施策。目前,已处理网络舆情54件。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立不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方面

5.针对“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城市道路综合提升。强化施工监督和管理,在道路改造、新建施工现场提前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同时通过灵活错时、错峰、错路段,节假日加快道路施工进度,对群众出行的影响降到最低;加快项目改造施工进度,目前,黄河大道、济源大道、天坛路、愚公路等16条超期服役道路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通车。

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示范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评审工作的通知》,制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周调度、月观摩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严把工程质量关,强化协调督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不定期现场化解群众反映问题10余起,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形成良性互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目前,2019年至2021年共改造63个小区,完成竣工验收18个小区,完成2个小区基础部分、6个小区主体部分结算;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予以批评教育。

三是持续推进保障房项目建设。细化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职责,强化工作统筹,积极主动对接,召开现场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等方式,优化施工组织,增加施工力量,强化节点控制,全力以赴加快建设;以项目建设进度、问题交办落实、任务完成情况为重点,安排专人负责,点对点跟进,加强项目指导和督促,确保保障房项目按期建成交付。目前,富士花园公租房二期项目6栋楼主体均已封顶,2栋楼装修已基本完成;三期项目正在进行基坑支护和桩基施工;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予以约谈提醒。

四是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制止违法建设联动机制,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联动职能,严格制止各种违法建设;对城中村违建登记造册,组建城中村治违专班,强化问题的发现交办督查,建立专项交办问题工作台账,加大查处案件的执法力度。目前,下发违法建设专项交办、督办通知等20期,对违法建设累计立案30件,依规查扣搅拌机31台、爬山虎11台、回填基坑4处、拆除6家、拆除违建面积400平方;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予以其谈话提醒、通报批评。

6.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对未按要求和程序的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二是组织财务、业务部门加强采购制度相关学习,确保按规定、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三是针对紧急任务无法提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情况已作出相关说明。

7.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从报账流程、附件要求等多个方面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组织系统财务人员对《济源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特别是会议费、培训费支付、专项资金使用等标准进行重点学习,筑牢财经纪律防线。二是加强财务监管。局财务科、内审人员严格财务审核,确保财务支出合法合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行。目前,专项资金使用已做到专款专用;内部审计人员经费已列入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三是抓好制度执行。定期对公职人员进行公务卡制度培训,明确公务卡支付结算范围,严格限定现金支取条件,规范使用公务卡报销。目前,违规报销的差旅费3350元统一退回财政;组织专家评审或培训业务时均附职称证明;时任局财务科、办公室等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全系统通报批评。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

8.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好党建责任制。制定并印发《2023年住建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机关党委会和党建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党建有关工作,切实落实好党建责任制。二是有序推进党组织换届工作。在系统内开展大排查,重新梳理应换届而未换届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换届选举方案、选举办法等,严格审批换届委员会候选人程序;成立4个机关党委换届督导组,指导局属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局属党组织换届20个,其余5个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抓好基层党建提质。召开“五星”支部创建工作推进会、住建局机关党委和“金马能源”党委结对共建仪式等,推进合作共促、基层治理;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明确排查对象和任务、相关要求,相关党支部已作出书面检查,对4名已离职党员下发转接组织关系通知,集中办理,进一步规范党员日常管理,提升基层党建质量。

9.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组会会议程序。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当事人回避等制度;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记录,要求党组会会议记录人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会议全貌,同时妥善保管,严格保密并及时归档备查。二是加强制度专题学习。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三是学用结合落实制度。研究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调整配备有关人事事项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形成干前先学、学懂再干、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的良好氛围。

1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把关加强审核。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填写《谈心谈话批评意见表》,由局党建办牵头,对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重点审核、统一整理。217日、43日分别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端正态度,对照查摆、严肃批评与相互批评,高质量召开会议;二是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整治。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专项整治工作通知,集中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局属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集中查阅,65日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落实情况良好的支部进行通报表扬,强化监督管理,局属7个党支部已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局属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先后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逐支部观摩 整系统提升”、基层党建专题培训、“弘扬廉洁文化 涵养清廉风尚”主题党日等活动11次,切实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和参加组织生活提醒制度,每半年进行盘点、提醒。

11.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培训319日,522日分别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规范用人管理。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印发《住建系统借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制度科学规范,办法合理严谨,执行有力、落实有效。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党组会研究人事任免的相关事项时,做好和组织部门事前沟通、事后备案的干部选任程序。对借调人员严格执行借调制度,目前,对挂职锻炼人员全部梳理完毕,同步建立信息清单;已免去1名人员职务,2名负责人已分别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12.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管党治党偏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导、重点要案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定期指导、督促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6日、39日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住房和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切实扛牢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印发《2023年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清单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完善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34份,对各部门(单位)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项目提出具体要求;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纠正。三是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制定印发《住建系统“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住建系统“清廉机关”创建工作;以“廉洁守心 清风住建”为创建品牌,先后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党风廉政建设版块和廉政小课堂,打造机关廉政书架,开展“赶考路上有我”廉政书画比赛、观看《永远吹冲锋号》警示教育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等,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13.针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调整完善管党治党工作方式,从片面“查违纪”转向全面“盯违纪”,使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定期与局班子成员、二级机构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目前,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已向住建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重点整改事项20余件,约谈相关责任人40余人次。二是紧盯重点领域执纪监督。以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为抓手,将城市防涝等15个具体事项融入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清单,并对应制定出33项具体措施,逐项确定工作任务、工作举措。围绕民生领域、乡村振兴、涉企行政执法等领域涉及住建局的事项开展专项监督,进一步推动驻在单位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洁风险、增强廉洁意识。三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515日组织召开“住建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动员暨警示教育会”,对住建系统的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印发《住建系统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以案促改工作;加强对二级机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落实情况监督落实,推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四)关于“巡察整改责任扛得不牢,整改工作不扎实”方面

14.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津贴补助管理。印发《关于规范相关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从制度层面对津贴补贴进行规范,同时停发各项津补贴,对时任二级机构领导班子给予诫勉谈话,杜绝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二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组织召开住建局班子会、专题现场会,重点区域扬尘治理专题会等4次,明确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健全住建系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三级管控机制,调整三级管控分工表;持续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导,综合运用日查夜查、联合督导等方式,指导整改各类污染问题103项,下发限期整改督办63份、停工整改通知9份,查处违规施工情况2起,累计罚款5万元。

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确保预售资金100%转入监管账户;对房地产市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不正当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和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等活动,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法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资质、超资质开发、房产中介无备案等行为,严格市场准入,确保按规定按程序售房。目前,共核查房地产开发企业64家,依法审核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39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0份,将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黑榜名单,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或变相收取购房款2家房产开发公司予以立案处罚。

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加大对局属各总支、支部的指导管理力度。经重新核查,已找到原人防办机关支部、液化气支部、设计院的书面检查原件,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

五是规范渣土处置费、招标代理费等费用的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费用严格按照《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集中开展建筑垃圾处置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建筑垃圾处置费未缴、逃缴、少缴工作台帐,对未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的12个项目单位给予停工,36个人进行约谈,采取行政处罚48起,共处罚金36700元;分别给予刘某、李某等3人政务撤职、党内警告、诫勉谈话处分,已追缴部分建筑垃圾处置费140余万元,后续欠缴费用将通过涉税渠道予以追缴。建管处代理招标费用经仔细核实,重新梳理,已收缴30余万元,后续由济源市众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法律诉讼予以收缴。

15.针对“原人防办巡察整改不到位,存在敷衍整改、书面整改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10日组织原人防办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材料缺失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对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说明。二是组织查找所有巡察整改的佐证资料,并装订成册,切实做好巡察相关资料的整理、收集、归档工作,417日当事人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其批评教育,全系统通报批评。三是201910月住建局与人防办合并后,所有人防项目均在住建局班子会上进行研究;人防办与天盾人防咨询有限公司已完成分离。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一)紧盯任务,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紧盯目标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意识形态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在住建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大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住建事业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对标国家、省、示范区的新部署和七个“作示范”要求,锚定“两个确保”,聚焦“十大战略”,认真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以更高标准把巡察整改与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重点项目提质提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超期服役道路和积水点改造提升、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统筹推进,奋力推动济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1-6633446。邮政信箱:济源市第二行政区9号楼9235室住建局党建办,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jyjwrjk_2008@126.com

文章来源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建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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