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如下:
一、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撤销或吊销企业资质的案件。
二、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
三、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案件。
四、作出的行政执法可能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事项。
以上案件在作出执法决定前由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执法决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于信阳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 关于公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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