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工作方针,继续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监督人员在监督执法过程中,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绳,严格管理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注重四个结合:监督管理与企业自我约束相结合,质量监督与市场准入和清出相结合,质量的长效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发挥了很好的积极作用。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情况
为规范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市住建局相续出台了《关于印发信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切实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完善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定期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巡查工作。
㈠ 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2月16日,我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共有138项,建筑总面积123.9万㎡。
在工程质量巡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活动检查中,未发现重大结构隐患及异常质量问题,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㈡ 工作进展情况
1、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台账,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质量监督小组,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特点制定专项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通病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多层砖混结构宜选用干缩变形较小的墙体材料,商品混凝土选用资质符合要求的商砼企业的商砼,现场设置标养室和放置同条件养护试块,限制使用预应力空心板,屋面防水层宜采用高分子防水卷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卫生间墙体粉刷必须采取防水措施等;
3、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严格实行见证取送样制度、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制度,保证建设工程材料的可追溯性。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开展平行检验,平行检验的数量不低于正常检验数量的30%。政府监督检验抽检数量不低于正常检验数量的5%,检验结果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
4、全面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在竣工验收前,切实推行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分户验收。
三、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
市住建局于2014年11月出台《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信阳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建建〔2014〕 62号文件,明确了工程质量治理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成立了信阳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并选派18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循环、不间断的排查,构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治理的长效机制,目前排查工作正在进行。
四、存在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制度严、力度大、有成效,但是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目前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工程没有办理质量监督注册、规划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即开工建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
2、个别工程没有及时拨付配套资金,工程款不到位,建建停停,施工时间跨度大,给工程监管带来难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 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和管理制度
加强参见各方质量行为的管理,要把工程质量责任和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明确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切实履行职责承担义务。积极引导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良性发展,促使工程参建各方规范质量行为,提高建设项目执业人员的个人责任意识。不断探索完善质量巡查机制、市场现场联动机制,着力提高监管效能。
㈡ 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
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坚决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升。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执法能力;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加快以巡查为主的日常监督抽查模式,并根据企业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进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㈢ 重点强化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
随着国家对保障性住房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关注民生的热点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责任重大。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的各项规定;二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三要全面推进分户验收制度,监督检查不走过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好保障。
文章来源于信阳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 信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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