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建设局(委):
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努力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优秀局(委)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孙丽平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李大勇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办法
此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基本程序为: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建设局(委)向市局进行自评自荐;市局机关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职责推荐(不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投票确定。获奖单位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年度大会上颁奖表彰。
三、评选标准
1.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
2.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区委、政府以上,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表彰的;
3.政令畅通,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指示坚决主动的;
4.积极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的;
5.单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全市前列,具有较大的示范带动作用的;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好,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所在县区政风行风评比中名列前茅的。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不得评为先进:
1.在全国、全省、全市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信访案件的;
2.被国家、省、市级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
3.发生刑事案件的;
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5.政风行风评议在本县区排名后十名的。
四、评选时限
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建设局(委)参评单位抓紧进行总结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2月19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并同时报电子文档。
电话(传真):7639991 联系人:谷振东
电子邮箱:xysjw01@163.com
2015年2月3日
文章来源于信阳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局(委)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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