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基础信息数据标准(局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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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22〕21号),我部组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基础信息数据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200958@qq.com。

  2.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大厦21楼;邮政编码:61001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

  附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基础信息数据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7日             

文章来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文链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基础信息数据标准(局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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