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照明(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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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2号),我部组织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照明》(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3811793860@163.com 。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2号(刘琦);邮政编码:10004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城市轨道交通照明 (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文链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照明(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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