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10号院二期7#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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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10号院二期7#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阳光城10号院二期7#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9-410104-61-03-0181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宏基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3-GC-0869

2.2项目名称:阳光城10号院二期7#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2.3招标单位:河南宏基置业有限公司

2.4建设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刘南岗路东、金岱路南

2.5项目规模及内容:二期7#楼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36123.05平方米,其中7#楼总建筑面积25173.93平方米(地上24086.81平方米、地下1087.12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0949.12平方米(地上211.49平方米、地下10737.63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2726.76平方米)。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工    期: 952 日历天。

2.9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

3.3.1企业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如有),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市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备注:(1)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219/7716d6a8-4a44-4583-9ff3-123667607ef5.html)”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应提前一小时,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3)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szn/009002/20200219/5b35945d-0f57-4beb-8bca-637a1ae98c28.html)。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其它说明: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宏基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郑尉公路26号

联系人:王琛

电话:0371-55916348

传真:0371-55916348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1-1号

联系人:刘成刚

电话:0371-68665332

传真:0371-66364470

邮箱:hnkjzb@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号

电话:0371-67126988

传真:0371-67126988

邮箱:gcqztb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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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城10号院二期7#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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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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