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6日至6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安全生产“事前预防”夯基工程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7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要求,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第三巡察组情况反馈后,立即对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了针对性整改措施,并召开党组会专题进行了研究推进。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建立机制,制定或完善了《安阳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指导手册》《安阳市城镇燃气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安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和制度办法,不断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体系机制建设。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举一反三抓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思想聚焦不够充分,底线意识不够牢固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7月4日、8月7日、8月30日召开了3次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局领导2名同志围绕讲话精神进行了发言,并谈了学习体会。二是把安全生产列入中心组专题进行学习。严格将安全生产内容列入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分别于6月15日、7月3日和8月11日连续三次学习了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三是深化学习研讨。6月15日,组织局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行了集体学习研讨,观看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交流了学习体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学习成果。四是创新载体经常学习。利用“住建局中心组学习群”及时推送学习内容,方便中心组成员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党中央的最新精神;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及时通过学习平台学习习近平最新讲话精神等,让线上学习成为常态。
2.安全发展理念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培训、宣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并组织各在建项目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制成宣传版面或宣传海报在项目大门处摆放、张贴,利用班前讲评、晨会等形式加强学习宣贯,使各级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做到心中有数。7月份,组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9月1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和科室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论述的学习和运用,并每季度收集掌握学习成果,督促各单位抓好学习贯彻和成果转化。二是加强分析研判。进一步优化复工复产验收制度和程序,提前研究筹划明年开复工工作,党组成员申文忠和施工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工地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和调查研究,并于8月份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组织各县(市、区)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研究了复工复产相关事宜。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调度和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会,每月结合工作调度会,加强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分别于6月1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7月5日下发了《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在建项目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市县两级监管部门注重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逐步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和在建房屋消防供水系统管理机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了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将所有工地动态划分为“好、中、差”三个级别,针对不同级别制定差异化管理制度,在复工复产和日常监督检查中,注重加强较差项目的监督频次和力度,严防带病开工问题出现。五是加强人员履职尽职。在日常检查过程突出安全日志、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方面内容的检查,加强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员等安全管理员履职尽责情况的检查,并随机抽取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现场提问,检验人员学习情况。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人员,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信用惩戒,督促人员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
3.破解难点问题缺乏主动性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理顺燃气安全管理体制。于6月12日印发了《安阳市城镇燃气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对各单位燃气安全检查及违法违规案件调查取证、移交、处罚等流程作出了明确规范,并积极与市城管局等燃气专班成员单位加强会商协调,精准有效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开展会商协调2次。6月1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城镇燃气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现场交流会,会上通报了我市查处的两起燃气违法违规案件,学习了洛阳、宁波等地对燃气违法案件严厉查处打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该《制度》进行了宣贯。二是不断强化燃气行业监管技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燃气充装厂站安全标准的通知》(安住建〔2023〕102号),要求全市瓶装液化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在充装厂站内加装视频监控设备,覆盖整个生产区域,实现安全生产全流程、全方位监控,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同时大力推动全市智慧化燃气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燃气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能力,实现瓶装液化气企业全流程智慧化监管;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快推进管道气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客户实时服务系统等建设并于政府端平台对接。三是不断优化监管机制。依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于9月12日印发《安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安委〔2023〕24号),对燃气安全领域各项工作职责及措施进行了详细界定,明确了燃气安全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整合了市燃气专班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并对原工作机制进行优化,建立了集中办公机制、联合督导检查机制和分片包干检查机制。四是加大非居民燃气用户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燃气用户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餐饮门店、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的非居民燃气用户排查整治工作职责进行明确。截至目前,全市燃气企业自查燃气场站2472次,开展重点场所检查6947次,发现并整改隐患7331个;全市各级燃气主管部门检查燃气场站1015次,开展重点场所检查16124次,发现整改隐患3572个。
(二)实施夯基工程存在短板,落实部门责任不够严实
1.夯基工程工作部署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结合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原工作方案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并于8月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夯基攻坚战”落实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细化了各单位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大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6月份组织开展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了启动仪式,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百米长卷”宣贯、“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累计对县(市、区)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工作人员等2600余人进行了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7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在建工地开展“百日安全行动”,组织各在建项目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做到“安全知识时时学、安全案例日日警、安全指令常常听、安全标语处处看”,督促各在建项目在人员聚集区设置了视频播放设备,滚动播放安全教育宣传视频;利用广播系统传播安全施工指令、安全知识以及安全教育宣传口号;在项目现场醒目区域布设了安全标语宣传条幅,并在工地明显位置设置百日安全倒计时牌,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安全宣传活动,持续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一线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三是持续压实安全责任。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组织开展了端午假期、高温汛期、双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下发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提醒函等文件20余份,通过会议调度、工作提醒、下发通知等方式,督促基层监管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不断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四是严管重罚,传导压力。日常检查中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管检查,对不按要求履职尽责行为进行严厉查处,6月份至今,共对15起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问题作扣除信用分处理,全部记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2.安全监管能力仍需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日常监管,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了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员,确保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保证问题切实整改到位。结合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组织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较弱企业的指导帮扶,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较差的工地进行重点排查,坚持对工地三级管理台账每月进行动态更新,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周密组织隐患排查。科学制定了日常检查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人员责任分工,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切实将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下发了《关于双节期间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检查的通知》,制定了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排班表,采取“领导+专家”模式,持续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三是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各在建项目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制成宣传版面或宣传海报,在项目大门处、休息区、作业场所等显眼位置摆放和张贴,并利用班前讲评、晨会等时机加强学习宣贯,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查隐患的氛围。日常检查时随机抽取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等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提问,提高了相关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7月份,编制了《安阳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指导手册》,组织对建筑施工领域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了免费安全教育培训,累计培训1200余人。四是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畅通安全生产举报途径,组织各单位加大对《安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的宣贯力度,使全体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熟知“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并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安全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机制,促使通过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8月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采取召开现场会、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开设专题宣传栏等方式,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新闻媒体等途径,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9月2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自建房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加大对“12350”全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和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举报受理电话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自建房隐患排查;对及时发现并预防房屋结构安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处置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群众,按照《安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安安委〔2022〕14号)规定,及时上报各级安委会予以奖励。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今年6月至8月,组织开展了“百人督查”行动,抽调100余名工作人员,对市区范围内使用燃气的餐饮门店、医院、学校等非居民用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同时,组织各县(市)开展交叉互查,重点排查整治使用不合格液化气瓶、未正确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软管不合格或私接三通等问题隐患。共排查燃气企业和各类非居民燃气用户4610家(户),排查发现问题隐患2060处,均已形成隐患台账,交由各县(市、区)燃气专班及商务、市场、城市管理落实整改。二是开展燃气领域排查整治。印发了《关于全市燃气企业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住建〔2023〕144号),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全市燃气经营企业聚焦企业本体安全、经营销售、运输配送、用户安检等关键环节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餐饮门店、商住混合体、早市、夜市、烧烤摊等人员密集用气量大的场所,开展清单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各级住建部门持续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整改燃气泄漏报警器及安全装置未正确安装、使用等问题,截至目前,共对管道气用户开展安全检查3864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544处;对瓶装液化气用户开展安全检查989家(次),发现并整改515处。三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压实企业(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责任的通知》《关于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持续加强对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安全日志等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坚持管理与处罚并重,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不细致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采取记入不良行为信用分值等措施进行处罚,促使其切实履职尽责。四是强化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在物业管理领域分层次进行安全培训,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辖区办事处对项目经理进行了培训,先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4次,提高了项目经理整体能力素质。物业协会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操能力,年初以来共组织集中技能培训2次、消防安全实操演练2次、消防综合演练3次。组织各物业企业利用小区宣传栏、业主微信群等途径,大力宣传小区高层建筑火灾特点、逃生自救常识、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等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了住宅小区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五是加强物业企业监督管理。市房产事务中心制定了《安阳市物业行业实行末位淘汰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物业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会同辖区政府在日常加强巡查和督导,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或者影响恶劣的进行通报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并视情限制其招投标。同时加强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督导力度,截止目前已新建4551个充电设施,有效遏制了飞线充电现象出现。
(三)队伍建设基础不牢,执法协作不够顺畅
1.安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安全监管队伍。积极向上级协调人员编制,并利用招聘、提拔干部等时机,加强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科室和单位人员配备。组建了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新增全供事业编制30名,目前新招聘人员已全部到岗,有效解决了消防验收力量薄弱的问题。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技术中心协调4名人员充实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量。二是在选人用人时向安全生产倾斜。在配备人员时优先考虑配齐安全监管岗位人员,在选人用人时,挑选综合能力素质过硬的人员投入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文峰区住建局收回在外抽调人员1名,并选用年青干部充实安全监管人员力量,加强了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三是努力推进县级工程消防验收专职机构建设。督促各县(市、区)住建局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努力争取人员编制。并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了消防验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2.执法培训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由局法规科和公用事业中心对燃气行业整改告知书模板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格式样式。二是组织公用事业中心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对如何规范填写行政文书进行了学习,并对加强执法检查作风纪律、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三是印发了《安阳市住建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的通知》,组织对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法律、行政检查流程、文书制作、证据收集、线索移交等工作进行培训。四是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执法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3.案件查处协作机制不顺畅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局属相关执法单位、科室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于8月24日举办了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暨行政违法移交培训会,共对局执法单位、科室等60余名人员进行了培训,重点突出执法文书、执法证据以及执法案件移交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线索移交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印发了《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学习豫建执法〔2023〕180号文件进一步提高行政违法线索移交能力的通知》,对《河南省住建厅印发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如何加强执法协作、进行线索移交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要求各执法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三是积极与城管部门沟通协商,共同解决执法案件移交处罚方面存在的问题,起草了安阳市住建局行政处罚移交相关文书模板,确保移交工作畅通。
(四)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难度大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压实属地政府工作责任,加强市县两级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作用,摸清了全市经营性自建房隐患底数。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自建房3690339栋(户),其中经营性自建房97912栋(户)。二是大力整治存量隐患。紧盯已排查发现的经营性自建房隐患,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和属地政府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彻底整治隐患。组织对发现的疑似重大隐患进行了核实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目前,全市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74栋(户),已全部整改销号。三是推动建立房屋结构安全动态发现“楼长制”。9月12日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探索建立房屋结构安全动态发现“楼长制”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房屋结构安全实施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房屋结构安全动态发现“楼长制”。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安全生产“事前预防”夯基工程专项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把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1.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坚定信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更大的决心、更顽强的意志、更实的作风,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做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2.持之以恒抓整改。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持续加力用劲,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每个问题的整改取得实效。
3.紧盯重点抓落实。各单位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自建房、物业管理、行业消防等领域为重点,围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夯基攻坚战”、“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以案促改、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确保住建领域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105013,电子邮箱:ayszjjzaksx@163.com
中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1月8日
文章来源于安阳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中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安全生产“事前预防”夯基工程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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