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10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新申报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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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关于做好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07〕131号)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承接实施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勘察企业资质核准等5类审批事项的通知》(郑建文〔2021〕7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

公示期内,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企业申报系统上传申诉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受理窗口

企业安许业务咨询、举报电话: 0371-67581207

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投诉举报电话:0371-67188959

邮政编码:450000

附件:郑州市2023年第10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

2023年11月21日

文章来源于郑州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10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新申报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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