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决定于2023年12月上旬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抽取8个区县(市),抽取2022年8月份至2023年10月份办理的消防设计审查项目、消防验收项目、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抽中项目)均不少于办结数的5%,其中未按要求进行数字化审图的消防设计审查项目,抽查比例为100%。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设计审查项目。检查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主管部门办理流程是否规范,办理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消防验收项目。检查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施工单位及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履行相关消防责任与义务;主管部门办理流程是否规范,办理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检查是否按照省厅下发的备案抽查比例和有关要求进行备案抽查;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施工单位及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履行相关消防责任与义务;办理流程是否规范,办理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及降低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等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消防设计审查项目采取查阅案卷资料,检查消防设计文件质量的方式进行。
(二)消防验收项目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采取查阅案卷资料的方式进行。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采取查阅案卷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程序
(一)随机抽取受检地,利用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平台随机抽取受检地工程建设项目,安排具体检查日程。
(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三)检查结束后,向受检地建设局通报检查情况。
五、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一)各区县(市)建设局应明确1名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具体对接协调相关检查事宜,联络员信息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市城建局消防处。
(二)此次检查由各建设局牵头配合,行政执法工作分设在不同部门的,协调同级执法部门安排2名执法人员参与检查。
(三)检查完成后,市局将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对相关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检查工作中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
联系人: 王洪义 电话: 0371-67178198
邮箱:zzjwxfysc@163.com
附件: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2023年11月22日
文章来源于郑州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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