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通知

建工行业一站服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4)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企业资质换领申请1年有效期需递交材料:

1.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

4.企业联系表。

附件:1.委托书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

3.企业联系表

4.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2024年1月3日

附件1:委托书.pdf

附件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pdf

附件3:企业联系表.pdf

附件4: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pdf

文章来源于许昌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通知

筑小航-为建筑业效率而生!
© 版权声明
THE END
此条有用,点赞收藏。如有疑问,相约评论区!
点赞54打赏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您对此条如何看?请留下您的意见和疑问。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快捷回复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