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更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从业人员: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公告〔2024〕16号),自2024年4月1日起,新乡市装配式建筑的评价和预评价采用《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1/T222-2024),原《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1/T222-2019)不再适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乡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设计、审图、施工、生产、教学培训等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应尽快学习掌握新的评价标准,确保正确履职。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公告〔2024〕16号)
2.《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1/T222-2024)
2024年2月22日
文章来源于新乡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新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更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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