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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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豫建村〔2024〕18号)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于3月7日共同组织了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评审,现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3月8日-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电话:0371-66069875

  附件: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2024年3月8日

  

附件:

  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1.安阳市林州市

  2.洛阳市嵩县

  3.三门峡市卢氏县

  4.南阳市方城县

  5.平顶山市宝丰县

  6.郑州市登封市

  7.鹤壁市淇滨区

  8.信阳市商城县

  9.新乡市辉县市

  10.焦作市博爱县

文章来源于河南省住建厅,原文链接: 关于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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