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2024〕40 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我局对开封市新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进行了审查,同意通过资质核准申请,现予以公告。
2024年9月20日
文章来源于开封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开封市新锐置业有限公司通过资质核准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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