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10月22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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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居民进行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者10月22日起可申请补贴,每套房最高补贴2万元。

许昌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时间,自2024年10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许昌市域范围内2023年9月30日(含)前交付使用的居民自用住宅实施的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采购的饰面砖、石材、木地板、定制衣柜、橱柜、卫浴、门、窗、灯具开关、窗帘软装、饰面壁材、厨卫吊顶、水电暖通、装修基材、家具等15类物品和材料购置费用给予补贴。

《细则》明确此次补贴活动按照两种方式实施,个人消费者直接购买的,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购买单品类产品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委托装修企业进行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补贴,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合同中的物品和材料费用不能低于总价款的50%。

消费者参与此次补贴活动,首先要完成实名认证。消费者使用微信扫官方公示二维码或在微信搜索栏搜索“装饰装修保障服务平台”公众号或小程序,登录相关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水、电、天燃气费单据、社区证明等材料,材料上需有具体的房屋坐落位置且能显示是2023年9月30日(含)前的居民自用住宅),完成实名认证,按提示操作,需要上传装饰装修备案证明,获取补贴资格并配合装修企业或商家完成申领补贴所需上传的材料。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申请人、付款人、发票抬头人、合同签订人一致,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消费者阅读并同意告知协议之后,进入资料提交页面,提交对应的资料,审核之后获得补贴资格,获得资格后继续根据提示提交装修过程信息。

获得补贴资格后,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装修企业签订合同或商家购买物品和材料后,按照活动约定支付方式付款(根据品类单独计算补贴比例),开具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许昌市内,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直接享受支付立减。

此次补贴活动,按照交易支付的顺序,“即时补贴、现场立减、用完为止”的原则执行。资金用完后,市住建局将及时发布公告终止活动。已享受许昌市商务局等4部门开展的许昌市家居厨卫“焕新”补贴的17种产品不再享受本次补贴。

许昌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相关热点问题解答.pdf

第一批企业及及商户名单.pdf

备案申请表.docx

申领补贴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于许昌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许昌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10月22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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