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1〕11号),我部组织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wang.haidong@139.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8号楼;邮政编码:1000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附件:《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14日
文章来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文链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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