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燃气管道设施保护,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发生事故,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2024年11月28日通过,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等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划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374-2161527
电子邮箱:xcszrqk@163.com
附件:关于划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文章来源于许昌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关于征求《关于划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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