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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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工程参建方及相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25〕14号通知,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企业严格按照部里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上传相关资料,具体时限要求如下:在2023年12月29日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信息,以及未在2023年12月29日前竣工验收但其中标公示、合同签订、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在2024年9月1日之前的项目相关环节信息,补录入全国平台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部里文件。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年2月20日

文章来源于郑州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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