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豫建行规〔2023〕5号)及《商丘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试行办法》(商建物〔2023〕5号)要求,切实落实“一升一降”行动,结合“红色物业”创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投诉信访处置、市场行为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综合考量,认定物业行业“红榜”企业3家、“黑榜”企业4家,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向“红榜”企业学习;“黑榜”企业要正视问题,立即整改。此次“红黑榜”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并对社会公开,请属地物业主管部门指导各街道、社区、业委会(物管会)督促“黑榜”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
附件:商丘市2024年第一期物业行业“红黑榜”名单.docx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6日
文章来源于商丘市住建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物业行业“红黑榜”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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