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做好2025年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活动,现开展家装、建材产品类企业预征集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征集对象为参与新乡市旧房改造的装修企业、建材类销售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征集范围
1.在我市从事家装业务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建材销售企业经营范围:瓷砖、木地板、门窗类、集成吊顶、柜子(含定制柜)、卫生洁具(花洒、水龙头)、灯具(含开关插座)、墙漆类、壁纸壁布类等产品品类,补贴品类如有变动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四)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送货、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五)企业具备完整的财税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购新服务及退货申请,退回补贴资金按要求正确处理有关信息材料;
(六)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向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订承诺书),确保在补贴政策期内完成交货;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二、报名流程
符合条件的装修企业、建材类销售企业通过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名参加活动,并签订承诺书,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与主体征集和推荐名单确定,并将汇总名单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住建局。
三、企业提交材料清单
(一)新乡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二)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活动装修企业报名表/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活动建材类销售企业报名表;
(三)装修装饰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近一年税收缴款书或纳税记录)、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征信(以上材料提供电子版盖章照片);
(四)建材销售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店面照片(需显示系统时间和日期)、品牌授权书、产品质检报告、完税证明(近一年税收缴款书或纳税记录)、企业征信、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法人征信(一年内累计三次逾期不予参加),以上材料提供电子版盖章照片。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实力、征信情况、服务能力等因素,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严格做好企业资格的审查,切实做好装修企业、建材类销售企业的征集、确定工作。
(二)本次全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活动中,会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优化、动态调整参与主体,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2025年6月27日前完成首批次参与主体征集、确定工作,并于6月27日下午6:00之前,将首批次征集企业的结果汇总报送至市住建局,后期根据企业申报情况陆续增加更新。
五、说明
(一)此次征集为预征集,具体补贴政策以后续文件为准。
(二)补贴品类后续可能会调整。
2025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于新乡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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