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6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许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许昌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5日,有关意见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书面反馈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朱丽
邮 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2169905 邮 箱:xcgfczl@163.com
附件:许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许昌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文章来源于许昌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关于公开征求《许昌市保障性租赁 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许昌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版权声明
本资讯不代表筑小讯的观点、立场,所涉信息、数据来源于省市部建委公开发布的信息或第三方,筑小讯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参考。如果您认为本条资讯存在侵权或不妥之处,请通过官网客服或邮件(zxp@xddjob.com)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或纠正。如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THE END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