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2025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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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范围及政策实施时间

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许昌市域范围内2024年6月30日(含)前合法建造并交付使用的居民自用住宅,以及列入各级政府问题楼盘或保交楼台账且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含)前的居民自用住宅(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建筑),其实施的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时所采购的饰面砖、木地板、卫生洁具、门(含门套)、窗、吊顶等17类物品材料(详见附件)购置费用给予补贴。

已享受过许昌市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的同一房屋,不再享受本次补贴。

受资金预算总量控制,按照交易支付的顺序,“即时补贴、现场立减、用完为止”的原则执行。资金用完后,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及时发布公告终止活动。

二、补贴比例和方式

方式一:个人消费者直接购买的,按照上述品类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品类产品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方式二:委托装修企业进行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补贴,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补贴流程

(一)实名认证。消费者在第三方服务合作平台公众号或小程序登录相关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水、电、燃气费单据等材料,材料上需注明具体的房屋坐落位置且显示为2024年6月30日(含)前的居民自用住宅),完成实名认证。按提示上传装饰装修备案证明,获取补贴资格,并配合企业(商家)完成申领补贴所需材料的上传。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且申请人、发票抬头人、合同签订人信息一致,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补贴资格审核。消费者阅读并同意告知协议后,进入资料提交页面,提交相应的资料,审核通过后获得补贴资格;获得资格后继续提交装修过程信息,经最终审核后兑付补贴;

(三)支付立减。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装修企业签订合同或商家购买物品材料后,按照活动约定支付方式付款,开具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许昌市域范围内,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注明参补住宅装修地址,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直接享受支付立减。企业(商家)需及时上传装修合同、物品材料销售清单、支付凭证、发票及装修前、中、后照片;

(四)资金支取。倡议参与活动的装修企业(商家)实行资金委托监管,经业主同意按节点支取;

(五)资料审核。参与活动的企业(商家)向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立减补贴资金结算申请,由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商家)及补贴资金情况提交市住建局复核。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企业(商家)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向企业(商家)拨付后,企业(商家)需及时将相关补贴资金按原渠道退还国库。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资格;

(六)资金清算。市住建局按批次将复核通过的补贴资金申请及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市住建局收到补贴资金后及时兑付至企业(商家)。

文章来源于许昌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许昌市2025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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