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205-410100-04-01-137516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高新区庙湾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25-GC-0638
2.3项目地点:郑州市庙湾水库位于郑州市市区西北的贾鲁河支流索河河道上,坝址位于郑州市高新区袁庄村南侧索河干流。
2.4项目概况:郑州市庙湾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的中型水库,规划库容1360万m³,其中,调洪库容1179万m³,兴利库容281万m³,控制流域面积285.80km2。水库工程等级为Ⅲ等,大坝、泄洪闸等水库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施工围堰、导流明渠等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水库设计洪水标准采用 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00年一遇。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02.00m,库底高程98.50m,设计水深3.50m,相应水域面积0.95km2,对应兴利库容281万m³。水库设计洪水位(200年一遇)109.50m,校核洪水位(2000年一遇)111.60m。水库库周岸线长度为9.36km,坝顶高程114.00m,最大坝高11.71m。主要建设内容为:库区开挖、坝体填筑、库周防渗、岸坡防护、新建泄洪闸、新建桥梁一座及水库安全、管理相关配套设施等。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5.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含工程保修期)。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服务能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根据其分工提供)
3.3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在建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3.4业绩要求:企业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即可)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业绩公示截图等材料扫描件;类似业绩指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等)监理服务业绩。(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3、202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具体查询渠道如下: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应分别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投标人。
(3)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应分别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2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具体查询渠道如下:
(1)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投标人。
(2)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投标人。
注:以上信誉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信用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6.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7.2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则委托代理人应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投标资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相应信息应保持一致。(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的责任应分别列明。
3.8.2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成员单位公章。
3.8.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答疑及澄清相关事宜等问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8.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特别说明外,投标文件中所附的企业资质、人员证件、业绩、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均可以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3.8.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但允许参与不同标段的投标活动;
3.8.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5 年 9 月 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A 区第 八 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探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定标。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高新区庙湾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10楼
联系人:宁老师
电 话:0371-61535792
传 真:无
邮 箱:mwsk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
联系人:祝女士、张女士
电 话:0371-65631666、0371-65632666
传 真:无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B1209
电 话:0371-61510307
传 真:无
电子邮件:zzgxjsjzbb@126.com
2025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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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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