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源市查处非法储存、经营天然气行刑衔接案
2024年7月26日,济源示范区燃气专班接群众举报后,组织联合检查组查处五龙口镇西窑头村非法储存天然气窝点,涉案人员杨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情节严重)被济源市公安局玉川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经查,2023年3月至案发,杨某某伙同他人无证非法收购、销售天然气。过往运输天然气的司机为谋取私利且不被老板或客户发现,在卸载天然气的同时,在其经营场所充装相应重量的氩气或氮气。该案涉案金额超37万元,涉嫌非法经营罪。2024年8月9日济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其立案,同月11日将杨某某转为刑事拘留。
截至目前,共抓获涉案人员10人,案件已侦办结束,移送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将进入审判阶段。
二、济源市查处非法储存瓶装液化气案
2025年4月24日,济源示范区燃气专班接群众举报后,召集住建(执法支队)、属地镇办、村支两委及燃气企业等多部门联合查处位于轵城镇王礼庄村的一处私气“黑窝点”。该窝点租用废弃养猪场作为经营场所,在未取得任何相关经营资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使用简易充气倒气设施违规充装瓶装液化气并对外售卖。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先行保全液化气钢瓶163只、充(倒)装设备1套。
2025年5月13日,济源公安虎岭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非法储存物质”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文章来源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建局 : 济源示范区燃气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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