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增选郑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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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特殊工程认定和发包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9〕25号)第一章第三条“市城建局负责建立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增选铁路、水利工程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结合我市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际,增选一批在河南省注册的具备铁路、水利工程专业资质且有相应应急抢险救灾经验的建筑施工企业纳入储备库。

2022年4月,已纳入我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其中铁路工程需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一级资质;

(二)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企业近三年内参与过市级以上重大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四)企业信誉良好,在2024年郑州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中获评AAA企业;

(五)须配备专业的技术团队与应急设备,具备即时响应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迅速投入抢险救援作业。

三、评选程序

(一)队伍申报。按照自愿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按要求填写《郑州市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与企业救援能力、现实表现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综合评定。市城建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采取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队伍进行综合评定,分专业择优提出候选队伍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研究确定入选队伍名单。

(三)公示确认。入选队伍名单在市城建局公示无异议后,以市城建局名义印发通知,通报入选队伍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企业于2025年11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后,提交至市城建局1411房间建管处,联系人:张威,电话:67188920。

(二)各申报企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申报材料,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该企业评选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附件:郑州市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申报表

 

2025年11月12日

文章来源于郑州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增选郑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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