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资源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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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25〕21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豫建设计〔2025〕180号)要求,我市已全面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为切实摸清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家底”,筑牢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工作根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资源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郑州市全域范围内,包含各开发区、区县(市),以历史上都城、府城、州城、县城所在的老城区、老镇区为重点调查范围,以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卫所、驿城、寨堡、租界、工矿等区域为补充,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实事求是,在各开发区、区县(市)域内重点征集(涵盖但不限于)以下五类线索: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调查范围。

二、征集要求

请在提供线索时提供如下信息:

1.线索具体位置,如____开发区、区县(市)____街道____路段、____社区周边或门牌号等;

2.所提供线索的历史背景、重要时期和价值特色(如某件或多件历史事件发生地、建筑风格的独特性、传统技艺等);

3.相关历史文献、照片、口述资料等佐证材料;

4.线索提供者为个人的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线索提供者为单位或集体的请注明单位或集体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5.其他有价值的相关信息。

三、征集方式及时间

(一)提交方式

1.邮箱提交:请将线索材料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zzscjjmcc@163.com),来件主题请注明:____开发区、区县(市)老城区老街区线索+线索名称。

2.现场提交:请前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材料(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1507办公室)。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188963。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要求

(一)线索提供者对提供的信息应确保其真实性,不得虚构或伪造信息。

(二)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对线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仅用于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

温馨提示:此次线索征集旨在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充分发挥群众优势,增强全民保护观念、传承意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市文脉赓续,为持续擦亮郑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贡献力量。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2025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于郑州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资源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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