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地下空间开发项目EPC+O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501-410154-04-05-474748,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城市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晟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地下空间开发项目EPC+O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叉口。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处,地下空间建设范围为交叉口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所附宗地图为准),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地下空间开发以及地面道路、景观恢复工程两大部分。其中地下空间开发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装饰工程以及基坑岩土工程等;地面道路恢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以及景观绿化工程等。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32354.11㎡,建设开发面积约31898.65㎡,其中商业部分面积约27178.64㎡(含疏散交通及设备用房6196.42㎡),下沉广场面积约4720.01㎡。
2.4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2.5年(包含设计服务期限、施工期),运营装修期为0.5年(180天),初始租赁期限为:20年;后续17年(招标人根据运营方前20年运营情况评价结果确定续签)。建设期起算时间以EPC+O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运营装修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初始租赁期自运营装修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5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的规定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的规定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达到合格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运营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及国家、省、市和发包人相关装修、改造、运营等规定。
2.6 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含各类临时、正式公配管线的申请及接入)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外部协调、项目数字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后期运营及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2.6.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内容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交通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空调暖通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电力、自来水(产权单位总表后所有的管道及阀门)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及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编制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本项目所涉及方案深化、设计图审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2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审核完成后进行采购,若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采购设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部分其他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空调暖通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电力、自来水(产权单位总表后所有的管道及阀门)等)及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导改、地面附属物拆迁、地下管线改迁等)、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2.6.4运营范围:项目运营方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制度的前提下,从事本工程范围内商业业态的装饰装修(招标文件所附《发包人要求》工程总承包交付界面以外的全部工程)等相关运营物资的采购以及项目运营的各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基础设施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折旧翻新及其他附加费用等全部费用),招商、推广、运营、管理服务以及提供与商业街区经营相关联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维护服务)。并向发包人支付租赁费用。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单一企业或符合以下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运营能力。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运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与其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2)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与其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3)运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要求年限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运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自拟);
3.4.2对参与投标的单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提供相关查询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运营负责人,取消投标资格:
①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运营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4.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4.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分工向招标人承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不作限制。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22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四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城市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1-65010558
传 真:无
邮 箱:xmgsjygl@163.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榕江路3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晟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3370751
邮 箱:syglzb001@126.com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汇利大厦19楼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 话:0371-67885515
传 真:0371-61788905
电子邮件:sjwgcztbjgc@163.com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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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地下空间开发项目EPC+O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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