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提升建设工程(一组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提升建设工程(一组团)(项目名称)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604-410154-04-01-65659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4-410154-04-01-656597,招标人为河南原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提升建设工程(一组团);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以南、柳园路以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7.5万㎡,包括4#楼、5#楼、2#服务型公寓、6#楼、7#楼、8#楼等;
2.4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与室内装修有关的施工、检验检测、成品保护、垃圾外运、清理保洁、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内容;
2.5合同估算价:约4900万元(第一标段约2650万元、第二标段约2250万元);
2.6计划工期:120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06-01,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6-09-29;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2;
2.9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2.10其他: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4#楼、5#楼、2#服务型公寓;
第二标段:6#楼、7#楼、8#楼;
备注:若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只能作为标段号排序在前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另一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3.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自2021年03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备注:(1)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3)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且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的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若中标通知书格式不显示项目经理姓名,则须提供中标结果公告(公示)的网页打印页;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70%(仅指面积、造价),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业绩牵引指标: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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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审计报告年限要求为近1-3年,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
3.9.1近三年(2023年03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郑州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存在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3.9.2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9.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提供承诺书);
3.9.6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3.9.7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9.8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内提供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信用查询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04-16 00:00至2026-04-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9.150.153.70:18080/tpbidder)”,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 ,“异议回复”)内的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5-07 10:00:0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19.150.153.70:18080/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五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5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7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219.150.153.70:18080/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市智能交易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市智能交易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市智能交易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本项目采用“智能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需要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19.150.153.70:18080/tpbidder)完善投标人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原港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柳园口村民委员会院内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56055635
传 真:无
电子邮件:zxgcgs202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亭亭
项目组其他成员:郭瑞华、陈晨、朱伟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7号伟业国际A座办公楼11层
联系人:刘亭亭
电 话:0371-60212966
传 真:0371-60212966
电子邮件:henanrongji@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招标监督管理科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楼
电 话:0371-67179995
传 真:无
电子邮件:zdxqjsj1407@163.com
2026-04-15
文章来源于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提升建设工程(一组团)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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