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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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6〕129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凡在我市注册、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事项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应及时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6版)(详见附件1)要求,准确填报2025年度相关数据。本次统计调查工作以企业法人为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数据,由总公司汇总上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母公司不汇总子公司数据。

二、报送流程

1.各企业要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6版)》要求,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于2026年6月20日前填报2025年度统计调查数据。数据提交成功后,打印形成书面报表(详见附件1:建造1、2、3、4表)1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6年6月16~22日报送我局,具体地址: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二楼会议室,淮河西路24号(与文化宫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院内)。

2.企业可用单位用户名登录系统。未取得用户名的企业,请点击统计调查系统左上角“客服在线”咨询,申领用户名和密码。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可重复使用,请注意保管。

3. 我局将于2026年6月16~22日,在市土木工程协会二楼会议室集中审核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填报内容,同时收取各企业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填报要求

1.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及《统计制度修订与填报规范讲解》(详见附件2)。

2.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统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积极、主动、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企业填报人员请要特别注意各指标的单位(往年报送统计年报时,经常出现个别企业错把统计指标单位“万元”当成“元”来上报,造成统计数据明显失常,需要人工鉴别、电话核实、退回重报,影响整体数据上报)。企业数据上传后要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如未通过审核,应于2026年6月22日前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

3.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统计调查工作中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010-62041661),其他具体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

联系人:魏剑霞,电话:0371-67188922。

四、严肃统计追责

对于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的企业,以及存在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和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和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6版)

   2. 统计制度修订与填报规范讲解

                         2026年6月8日

文章来源于郑州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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