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通报(2026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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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领域监管与执法衔接,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决定发布2026年第二批建筑市场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文峰区某项目未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违法行为

(一)案件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文峰区某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累计两次未对建筑工人全部进行实名制考勤管理,构成未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违法行为。

(二)案件办理情况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第七条认定施工单位构成未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违法行为,市住建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三)案件处罚情况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等规定,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

龙安区某项目未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违法行为

(一)案件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龙安区某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河南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累计两次未对建筑工人全部进行实名制考勤管理,构成未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违法行为。

(二)案件办理情况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第七条认定施工单位构成未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违法行为,市住建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处罚情况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等规定,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河南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

三、龙安区某项目支解发包违法行为

(一)案件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龙安区某项目建设单位河南省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揽的基坑边坡支护、桩基工程另行单独发包,构成支解发包违法行为。

(二)案件办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认定建设单位构成支解发包违法行为,市住建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第七十三条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处罚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等规定,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河南省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4537.66元,对项目负责人吴某处以罚款1163.01元。

四、北关区某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出借资质违法行为

(一)案件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在处理审计移交事项中发现,北关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某项目实际施工人张某借用河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承揽工程,河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构成出借资质违法行为,实际施工人张某构成挂靠违法行为。

(二)案件办理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条认定某公司构成出借资质违法行为,实际施工人构成挂靠违法行为,市住建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和第七十三条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处罚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和第七十三条,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河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898.55元,对公司法人郭某处以罚款156元,对实际施工人张某处以罚款2898.55元,并没收张某违法所得3817.83元。

五、某学校图书楼暖气改造项目出借资质违法行为

(一)案件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在处理移交事项中发现,某学校图书楼暖气改造项目实际施工人张某借用安阳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资质参与投标,虽该企业未中标、未签订合同、未进场施工,但施工单位已构成出借资质违法行为,实际施工人已构成挂靠违法行为。

(二)案件办理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条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出借资质违法行为有关查处问题的意见》(建办法函〔2021〕86号),认定施工单位构成出借资质违法行为,实际施工人构成挂靠违法行为,市住建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和第七十三条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处罚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和第七十三条,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安阳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403.54元,对公司法人王某处以罚款1872元,对实际施工人张某处以罚款3403.54元,因公司未中标,不涉及违法所得。

注册监理工程师超执业范围执业违规行为

(一)案件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某某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熊某在某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期间,同时又作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省外的某项目投标并中标,存在同时跨省执业行为,构成超执业范围执业违规行为。

(二)案件办理情况

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认定注册监理工程师超执业范围执业,市住建局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处罚情况

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总监理工程师熊某处以罚款2900元。

七、殷都区某注册建造师受聘于两家以上单位违规行为

(一)案件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注册建造师徐某存在违规“挂证”行为。经核查社保等相关资料,核实其实际为殷都区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在职职工;同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获悉,在其任职期间,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3家以上企业,构成同时在两家以上单位受聘的违规行为。

(二)案件办理情况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认定注册建造师徐受聘于两家单位市住建局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处罚情况

依据《注册建筑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徐某处以罚款15000元。

 

 

 

2026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于安阳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安阳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通报(2026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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