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和科室,各建筑企业和在建项目参建各方: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压实工程质量管控责任,强化质量隐患警示教育,现将我市近期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查处的典型项目质量问题及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纬地万和云墅项目2号楼
(一)存在问题
该项目2号楼屋面防水工程未取得复试报告,现场已经施工,且后续复试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
(二)处理情况
依据《安阳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安住建〔2025〕118号)规定,项目经理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对项目经理记入不良信用分值3分,并录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项目总监发现施工不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未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对项目总监记入不良信用分值3分,并录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正)第二十九条,将该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向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了移交。
二、林东新城棚户区项目A区
(一)存在问题
项目现场监理在林州市林东新城A区项目给水管网回填施工过程中,因故未能到场执行旁站监督,未能切实履行其监理职责。
(二)处理情况
责令限期整改。根据《安阳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因项目现场监理未执行旁站监督,对项目现场监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3分的处理,记分周期为一年,自2026年5月6日起至2027年5月5日止。
三、福泰如园项目7#配套楼
(一)存在问题
福泰如园项目7#配套楼,二层柱梁钢筋机械连接未见复试检验结果且现场已施工完毕。
(二)处理情况
依据《安阳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安住建〔2025〕118号)规定,因项目经理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对其记入不良信用分值1分,并录入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因项目总监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质量问题隐患,对其记入不良信用分值1分,并录入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
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以以上典型案例为警示,深刻吸取质量管控缺失教训,立即开展在建项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材料进场复试、工序验收、监理旁站等质量管控硬性要求。各级住建部门持续加大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力度,对材料检验缺位、监理履职不到位、不按规范施工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置,持续压实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整体施工质量。
文章来源于安阳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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