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经研究,拟废止《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民政局 许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许昌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建发〔2022〕21号)和《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公安局 许昌市商务局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许建发〔2025〕48号)等2个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5日,有关意见请于2026年10月27日前书面反馈至许昌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374—2161755
邮 箱:zjjfgk2023@126.com
2026年10月12日
文章来源于许昌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印发2022年许昌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等2个文件废止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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