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
《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用)》的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提高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我们在现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供电类)》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3号)有关要求,编制了《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用)》,现印发你们,请据此开展工作。
附件: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用)
(此页无正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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