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监〔1996〕585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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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监〔1996〕58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在承接建筑装饰工程中使用、签订适用的合同文本。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步将加强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使用的管理、审查和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371-23932925

 

                                                                            2022年8月8日


关于印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监〔1996〕585号

发布时间:2022-08-04 16:31: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工程市场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权益,现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GF-96-0205)和乙种本(GF-96-0206)两个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适用于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乙种本适用于小型建筑装饰工程。大中小型工程的界定,建议以工程造价为界定依据,由各地区、各部门具体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和乙种本的印刷和发放工作。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行中,各地要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审查和监督工作,施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一: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GF-96-0205)及使用说明

  附件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GF-96-0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GF-96-0206).pdf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GF-96-0205)及使用说明.pdf



文章来源于开封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监〔1996〕585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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