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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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

违法事实:指定用户受电工程施工单位

处罚依据:《供电监管办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金额:3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20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文章来源于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 行政处罚决定〔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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