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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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商建法〔2023〕6号)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决定对在本市执业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今第150号)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

  (四)《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八)《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

  二、检查范围

  在本市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及外地市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情况;

  (二)企业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情况;

  (三)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有关造价咨询业务2个完整项目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标通知书、造价咨询合同、项目人员配备、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方案、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过程文件等业务归档资料);

  (四)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标准的行为。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二)时间安排

  1.抽取企业方式及检查比例:(2023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检查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监管平台(河南)上进行抽取,抽取范围是2023年11月31日前在本市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取比例为10%。

  2.组织人员检查:(2023年6月6日-2023年12月30日)由市住建局统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监管平台(河南)上抽取执法人员去现场进行检查。

  五、其他事项

  检查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六、联系地点及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王素敏0370-3390728

  地址:商丘市住建局三楼307房间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日

文章来源于商丘市住建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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