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格落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部署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我局起草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到2023年7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qjwfgk 163.com
2.电话:3390807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2日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规定和有关要求,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加强异地房地产估计机构执业管理的通知》(商建〔2013〕27号)等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资质申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2013〕7号)等25件行政性规范文件废止失效。
附件:1.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6件).doc
2.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5件).doc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于商丘市住建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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